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周一(21日)發公開信,透露已就此前對「國殤之柱」的查詢接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信,鄧炳強沒正面回應到底高志活或「國殤之柱」到底所犯何罪,但聲稱藝術創作是「常見犯案手法」(common modus operandi)。高志活批評鄧炳強的言論如同把所有藝術家視作疑犯,將嚴重窒礙藝術創作,亦反映香港距離民主越走越遠,步進無法無天的獨裁管治。
高志活本月11日去信特區政府,要求港府回應《星島日報》本月初報道指,一旦高志活到港取回被拆毀的「國殤之柱」殘件便會被「送中」審訊的傳聞。鄧炳強周一(21日)以電郵回覆高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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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鄧:依例棄置違國安財產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會有嚴重後果,港府對防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有憲制責任,而港區國安法規範4種危害國安的行為。鄧炳強聲稱港區國安法保障言論自由等人權,但權利並非絕對,而是需受法律約束,更宣稱「和平倡議」和「藝術創作」都是危害國家安全人士的「常見犯案手法」,執法部門會仔細調查這些行為的「本質」是否危害國家安全。
鄧炳強續稱,警方會把一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繩之於法,並提及警方國安處早前公佈懸紅通緝8名海外港人,稱他不會回應個別案件,只會在拘捕對方時告知控罪。鄧炳強還稱當局是「依法」沒收一切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財產,並會依例處理及棄置。
斥港步進無法無天獨裁管治
高志活回應鄧炳強時批評,港府的回信反映香港繼續步進無法無天的獨裁統治,斥當局無法就他的問題給出具體答案,鄧炳強在信中只描述港區國安法內容,卻不披露他面臨的真正控罪,「這是我問題的核心」。高志活形容,鄧炳強的信件「看來讓我需要看出字裡行間的含意」,屬情報部門「游走法律邊緣」的所為。
高志活重申「國殤之柱」只是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假如有人借助「國殤之柱」顛覆中國體制,是他們的選擇,因為藝術可被自由詮釋,批評當局聲稱藝術創作是「犯罪手法」的聲明,是把所有藝術家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疑犯,「這是很可怕的邏輯,會破壞一切形式的藝術創作」。
憂藝術家被列國安疑犯
鄧炳強在信中提到港區國安法的域外法權,高志活表示若然如此,世界過半地區曾討論香港獨立或中國人權的國會議員都可能被捕,並反駁港府聲稱港區國安法符合國際慣例的說法,指出他曾在墨西哥、巴西和歐洲多地豎立跟「國殤之柱」相似的藝術品,紀念政權對人民的逼害,但這些地方的藝術家都有權批評和質疑政府。高志活重申「國殤之柱」是其財產,並非屬於特區政府,亦未被列為任何控罪的證物,質疑「真正的恐怖分子會否這樣聯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