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3年|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8人被通緝 國安處懸紅每人100萬 羅冠聰:終於知道了罪名

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8人被通緝

港警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周一(3日)召開記者會,指法庭已批出拘捕令通緝8名境外人士,包括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家翁袁弓夷、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前公民黨執委郭榮鏗、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攬炒巴」劉祖廸、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等8名境外人士,每人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他們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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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指出,這8名人士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指明制裁香港法官或檢控人員,並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只要通緝人士一日未回港,就不能對他們作出拘捕。他說:「(通緝人士)一日唔返嚟,係咪一日無法拘捕,呢個係事實。」但強調不會放棄緝捕及搜證,如有日能成功拘捕有關人士,定必將他們送上法庭。他又指,如通緝人士選擇回港自首,將可獲減輕或從輕判刑。

李桂華又強調,向海外通緝人士懸紅100萬元的做法,絕不是搞政治騷或散播白色恐怖,而是想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有助日後拘捕或檢控行動,將相關人士送上法庭,「證據永遠唔會覺得少」,只要有人提供有用消息,警方便可據此拘捕涉案相關人士,並發賞格予提供消息者。

國安處指出,《港區國安法》列明,國安處有權力凍結、限制、沒收或充公涉嫌違反國安法人士的資產,會針對8人的財產,採取必要和有效措施,截斷他們的資金鏈。至於,《港區國安法》實施3年,至今拘捕260人,介乎1590歲。李桂華提到,注意到反中亂港分子,逃竄至海外後繼續違法,強調香港警方有責任追究。

英外相轟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又一例證

英國外交大臣祈湛明批評,港警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身處海外人士的決定,部份人士正身處英國,認為是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的又一例證。他續指,英方不會容忍中國對英國和海外個人進行恐嚇和壓制的任何企圖;英國會一直捍衞言論自由,並為受針對的人士挺身而出。

澳洲外長黃英賢表示,澳洲政府對香港當局的決定深感失望,又指澳洲一直對香港國安的廣泛適用表示擔憂。

羅冠聰不考慮回港自首

在英港人組織「香港協會」(HKUC)創辦人、現時獲英國政府政治庇護的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國安處發出通緝令後約3小時在Facebook發帖回應,指「連同名單上其他七位被告,恐怕多數都對此並不意外,自身過去被『通緝』的至少有六四維園非法集結案、選舉呼籲投白票案,目前再被確認以國安法通緝,其最大的差別只是多了一百萬懸紅。」

羅冠聰指,國安處在過去3年一直指其違反《港區國安法》,今日終於知道了「罪名」,包括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指,翻查警方網頁紀錄,被控以謀殺案的通緝犯原來最多只是有40萬懸紅金額,這是否代表國安法下所犯的罪行更為嚴重?對政權而言,所謂「國家安全」(實為共產黨的權力穩定),比人命更珍貴。

他直言,消息令人緊張,畢竟再次被中共盯上,始終有着無形壓力,但「我一直都低調、隱密地過活,亦重視自身的安全,因此這則消息並無令我覺得有逼切的危機。日後我會更慎重地選擇出訪、外遊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的個人私隱。」

對於李桂華呼籲被通緝者回港自首,他寫道:「我當然不予考慮,皆因我所作之事乃合理、合義的和平倡議工作。我促請李桂華公開任何我有勾結外國勢力的證據。一我既無收受任何外國資金,亦不是受僱於任何外國政府機關,更不接受他們的指揮或命令。假如會見外國政要、出席研討會以及聽證會是勾結外國勢力,那麼一眾香港高官早就應墮入法網。」

羅冠聰在國安處發出通緝令後約3小時在Facebook發帖回應。

羅冠聰在國安處發出通緝令後約3小時在Facebook發帖回應。

許智峯:懸紅既荒謬又滑稽

許智峯回覆《追新聞》指,香港政權已向他發出多個通緝令,當中包括涉及《港區國安法》,以及其他非涉及國安法罪名,懸紅不會改變其狀況和個人安全。他批評:「懸紅既荒謬又滑稽,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下擺出高姿態,而全球自由國家不會遣返我們,只證明了中共回應爭取自由和民主普世價值的香港流離者表現出來的軟弱無力。」他又指出,懸紅反映中共施加香港流亡者更大的逼害,西方民主社會只會更清楚中國在全球走向更極端的獨裁。

任建峰:通緝令反映香港墮落,非我本人問題

任建峰回覆傳媒指:「我是行使作為澳洲公民講享有的言論自由,評論一個我熱愛和帶給我一切的城市所發生的問題。通緝令的消息公佈後,外界的反應熱烈,正是反映外界如何看香港的墮落,而非我本人的問題。」

容海恩撇清爺媳關係:對方行為與她無關

袁弓夷接受《追新聞》訪問時表示,國安處對他發出懸紅,相信是因為他推動在海外成立香港議會,「香港議會代表香港人民,有真正代表性,蓋過香港嘅假議會,呢樣係觸碰到共產黨痛處。」他指中共最怕人民組織起來,而香港議會的目標就是要光復香港,建立真正的香港人政府及香港憲法,「我哋想要有普選,係最基本嘅民主。」他透露香港議會選舉已有框架及內容,包括選舉方法及安全的投票計劃,預計今年內舉行。

袁弓夷又表示,除了兒子袁彌昌外,他們全家都已搬離香港,所以懸紅對他與家人的實際影響不大。他續稱,袁彌昌是成年人,要為自己選擇負責,「老婆係佢自己揀,佢要承擔番責任」,但強調並無怪責媳婦容海恩,「佢哋係飲中共奶水大,無辦法脫離。」

去年85日,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已在報章發表聲明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她周一接受港媒訪問時重申,對方行為與她無關,又表明支持國安處的決定,呼籲市民向警方舉報。她強調:「我沒有與任何這8名人士有任何接觸,亦沒有他們的聯絡方式,過去亦一直沒聯絡他們,沒打過電話。對於我去年的聲明,我亦是維持該聲明內容,我認為一些如果真的違反國安法的人士,他們其實應該有責任回港自首,因為他們正正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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