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要求儘快完成23條立法下,特區政府周三(6日)向立法會交代立法諮詢結果,政府表明考慮加重若干罪行的刑罰,指如涉勾結境外勢力應罪加一等;亦考慮收緊囚犯提早獲釋的門檻。港府雖然表明考慮在23條內涉及「國家秘密」罪行納入公眾利益作為免責辯護,但表明涉及的公眾利益必須重大,門檻亦高,強調大部分情況下未必符合。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公眾利益的舉證責任必然落於在引用免責辯護人士的身上。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立法會三會周三(6日)下午召開聯席會議,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討論文件。該份全長75頁的討論文件反映港府就港人對23條立法意見的總結以及政府對有關建議的初步取態。文件披露,政府考慮加重若干罪行的刑罰,表明如干犯「煽動意圖」以及「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罪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應屬罪加一等。
文件披露,有建議提出收緊囚犯提早獲釋門檻,指當局必須透過長期監察囚犯獄中言行、定期接觸囚犯,確信釋放囚犯不會帶來額外國安風險,方可考慮提早釋放囚犯。政府對此表明會積極考慮,收緊囚犯提早獲釋門檻。
林定國:沒有甚麼比國家安全重要
政府在文件中表明考慮在23條內涉及「國家秘密」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但已事先聲明設下三大條件:一是所謂的公眾利益必須很重大,二是而且有關公眾利益會大於國家安全風險,二是門檻應該是很高的,「而不是為了單純滿足公眾的好奇心」。
林定國在會上「補多一腳」,指原則上沒有甚麼比國家安全重要,只在個別情況下或需平衡披露國家機密所引伸的國家安全風險。他重申,即使引入有關做法,門檻亦會很高,舉證責任必然落於提出要引用免責辯護人士身上。
不過,林亦試圖派「定心丸」,強調表達不滿、希望政府做好,不會觸犯法例。他說,無日無之都聽到批評政府的聲音,當中沒有一個例子是鬧政府或鬧個別官員就被控告。
有反對意見要求立即停止 23 條立法
雖然政府不斷宣揚香港市民大多數支持主法,但在文件亦顯示政府合共收到97份反對意見,佔整體意見的0.72%。政府交給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有意見認爲現行香港《國安法》足够應對國家安全問題,認爲沒有迫切需要就23條進行立法。有市民擔心立法會威脅言論自由、人權和民主價值、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和競爭力,或難免會被當權者利用壓制異見。他們認為立法可能阻礙訊息流動,損害商業環境,並使外資流失。有個別回應者要求立即停止23條立法,並全面檢討「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執行情況,停止以「國家安全」之名行打壓人權自由之實。
有份與會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部份反對意見來自「反華」或被通緝人士等,部分意見部分屬誤解或有心誤導,如指23條立法後便沒有自由,形容是「賊仔不想我們鎖門窗」。但他說,當中亦有參考價值,就當屬誤會,強調政府將清楚解說。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追新聞》無金主,只有您!為訂戶提供驚喜優惠,好讓大家支持本平台,再撐埋黃店。香港訂戶可分享給英國親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