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流亡英國至今逾年半,他周一(3日)在Facebook貼文及上載影片,公開表示BNO簽證被拒,擔心「可能冇得留喺英國了」。鄭家朗接受《追新聞》訪問坦承,2022年初入境英國時向關員當面申請「政治庇護」,直至同年11月,內政部宣佈擴大BNO簽證計劃,讓1997年後、父或母持有BNO的成年子女可獨自申請,他改為申請BNO簽證,而政庇申請也杳無音訊。近日,他接獲電郵通知BNO簽證不獲批准,原因是根據英國現行規定,若然申請人處於移民保釋(immigration bail)狀態下,不能申請BNO簽證,相反若放棄庇護申請,變相是逾期居留,同樣也不符合申請BNO簽證的條件。
「遞完表申請BNO visa等咗超過3個月,其實12個禮拜係政府官方會處理完visa申請嘅時間,但我過咗12個星期仍然無消息,到第4個月先收到Home Office拒絕我BNO visa嘅申請。」鄭家朗表示,他隨即諮詢律師意見,對方建議取消政庇申請,直接再申請BNO簽證,幸好他沒有採納律師意見,原來就算取消政庇申請,在英國仍然是「逾期居留」,所以內政部會繼續拒絕再次遞交的BNO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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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可支配收入」法援不獲批
鄭家朗坦言,這情況對於政庇申請人來說陷於兩難,目前他不能就BNO簽證申請提出「行政上訴」(administration review),只能透過律師與內政部溝通以加快政治庇護的申請,但以其情況為例,聘請英國當地律師也遇到困難,因為他不合資格申請法援。他進一步解釋:「英國法援要符合兩個條件,一係收入唔可以超過2,657鎊,我冇超過呢個限制;第二樣係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每月唔可以超過733鎊,日常消費唔包括可支配收入,我係超過呢筆數。」
他建議,若然政庇申請人的BNO簽證被拒,可向內政部提出「行政上訴」,然後將號碼將交予支援港人的機構如港援等組織,可以將個案號碼轉交後呈上內政部記錄存檔。另外,他提醒,若然BNO簽證被拒,千萬不要撤回政庇申請,「因為withdraw asylum申請係會令到自己處境更加危險,包括無一個身份留喺度,係一個『逾期居留』狀態,withdraw完asylum亦都唔代表可以攞到BNO visa。」
逼於無奈決定申請BNO簽證
對於有建議可先離境再選擇重新申請BNO簽證,鄭家朗認為這方法不可取:「本身我哋離開都帶住好大風險,要取消政治庇護申請,之後唔批BNO visa,之後都好難入得返嚟英國,要冒住咁嘅風險去第二個國家賭一鋪,係非常之唔理想,同埋將自己將放係一個好危險嘅位置。」
回想當初遞交BNO簽證申請,實屬無奈的決定,鄭家朗解釋,由於他去年2月入境英國,而去年12月BNO簽證才獲放寬,他只好在入境時提出政庇申請,「因為當時需要盡快離開,我嚟嗰陣冇得申請BNO visa,即使用旅遊身份入嚟都係只得半年,唔會夠時間等到12月BNO簽證平權。」他又指,目前很多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年輕人,至今過了2年還未能批出資格,期間內政部沒有任何回覆和回應,而「延續asylum seeker身份除咗留低,無任何好處,因為唔可以租屋、唔可以工作,係超級唔方便。」
【更正:影片指鄭家朗今年12月申請BNO簽證,實為「去年12月」,請讀者垂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