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衞報》報道,一對原籍中國的六旬夫婦,涉嫌協助中國共產黨向英國政客捐款,2012年透過Tier 1投資移民英國,於2017年取得永居權(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LR)。英國內政部於今年3月禁止他們入境英國,理由是其行為不符公眾利益,而夫婦倆一直透過被英國軍情五處(MI5)點名為中共代理人、港裔律師李貞駒處理移民申請。《追新聞》翻查英國特別移民上訴委員會(Special Immigration Appeals Commission, SIAC)裁決文件,由於該對夫婦申請上訴獲准,令案情意外曝光,但因涉及國家安全不能透露入稟人姓名,僅以代號C17及C18稱呼。
文件透露,C17及C18為夫婦關係,分別60、62歲,二人在廣東出生、成長,40年前結婚。2000年,二人攜同2名年幼兒子移居香港,第3名兒子在香港出生,三名兒子現年分別為28、24,以及15歲。夫婦倆在廣東和雲南經營房地產中介業務,擁有200、300名僱員。2003年,夫婦以旅遊身份入境英國。2010、2011年期間,妻子(C17)再次以遊客身份訪英,在2011年更與三名兒子、姐姐及工人逗留英國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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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投資逾百萬鎊獲Tier 1黃金簽證
2012年7月9日,妻子獲得Tier 1投資移民簽證,購買至少總值170萬鎊的英國股票,她重申所有投資均由其擁有,與丈夫業務無關。根據英國「黃金簽證」計劃,申請人需要在英國投資200萬鎊以上才能申請永居。妻子順利獲批在英國居住3年,直至2017年12月19日獲得永居權,她取得永居權後就撤走所有投資。
丈夫(C18)於2021年透過依親身份入境英國,時年17歲的大兒子於2012年7月入讀劍橋一間寄宿學校應考A-Level,並修讀基礎課程(foundation course)。2014年,妻子在劍橋購入一間2房單位,大兒子搬入居住,2015年升讀杜倫大學(Durham University)。
文件指出,妻子在第一份口供指全家在2012年遷居英國,資料完全不正確;丈夫口供則指到英探訪由2周至一個月不等,而劍橋的兩房單位售價30萬至40萬鎊之間,聲言「一點價值也沒有」,有計劃在倫敦購置價值逾千萬鎊的物業,妻子則形容劍橋單位「面積小」;質疑這個富有家庭口供不可信,在香港有工人、有司機,但選擇劍橋置業作為全家居所。
全家長居香港不經常逗留英國
2012年7月,14歲的次子在香港入學,幼子同樣在香港讀書,2015年6月24日,妻子卻向內政部的申請文件中,仍然將「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址。丈夫最後一次來英為2019年,自2019年12月10日回港後,從沒踏足英國,最後一次與妻子逗留英國要追溯至2020年2月,只有數星期,當時與大兒子、幼子一起來英,但2020年2月28日已全家回港。
文件又指,如果不是武肺疫情和旅遊限制,申請人很大機會回來英國,他們有計劃將幼子送到英國讀書,2021年6、7月,妻子為幼子申請入讀赫福郡(Hertfordshire)、倫敦、劍橋數間學校,但種種原因仍然留在香港讀書。妻子於2022年2月4日,經地產代理將劍橋物業短租6個月。目前,長子成為英國公民,次子、幼子獲得永居,兩名兒子目前在中國處理家族生意,直至2022年11月,全家都在香港居住。
李貞駒律師行助全家處理移民申請
裁決文件透露,這家人於去年7月聘請李貞駒律師行處理投資移民申請,過去一直透過她的律師樓辦理入境、清關、移民、子女留學事宜。夫婦曾聯絡李貞駒得力助手何達偉(David Ho),後來在其助理協助下錄取口供。
英國內政部於今年3月中寄出法庭文件到涉事夫婦在英國及香港的住址,但妻子辯稱在1至4月期間在中國處理家姑的身後事,對禁令及上訴期限不知情;丈夫則指自己不懂讀寫英文,因為業務關係收到大量信件,故一般由助理代為處理,由於助理在2至5月初期間未有上班,最終直至助理上班才發現內政部的信件。夫婦以此為由向SIAC申請延長上訴期限,最終獲批延長許可。
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