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遭白衣人施襲受傷、曾獲港警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男子被控暴動罪,案件將於今年10月12日開審。曾兩次出庭指證鄉黑打人的控方證人鄧德全,於上周二(1日)毅然離開香港,抵達倫敦希斯路機場即時向關員提出申請難民庇護。雖然他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但他周一(7日)接受《追新聞》訪問時表示,7月29日中午國安警上門「威逼利誘」要他在10月頂證林卓廷,而滙豐銀行約20萬港元的儲蓄戶口又突然被凍結,他擔心人身安全問題,立刻買了一張逾19,000元前赴倫敦的機票,逃離香港,抵埗後口袋只剩下80鎊,根本無能力申請BNO簽證,所以決定提出難民申請。
「錢冇咗可以再搵,命冇咗就不能搵。」現年36歲的鄧德全受訪前先理髮,他踏入英國國境算得上鬆了一口氣,慶幸自己並不在入境處黑名單,能夠出境登機離開香港十分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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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警威嚇不指證林卓廷反告他「暴動」
他坦言,離港的決定十分倉卒,「呢單(林卓廷案)都唔關國安事,3個差佬上嚟我屋企,我成個人都慌晒。」他回想,上月29日中午12時許,有一名國安警連同2名便衣警突然登門要求他指證林卓廷,其中一人語氣都算和善,另一警察卻威嚇說:「如果唔指證林卓廷,會告你暴動,因為你喺現場。」鄧當時百感交雜,但仍冷靜跟他們交涉,若然要求他出庭當證人,需要出示法庭傳召證人令,因為兩次指證白衣人都有「法庭傳召令」。之後,該3名警察因無法出示法庭傳召令,悻悻然離開。
兩日後,鄧德全準備到滙豐銀行提款準備「走難」時,職員和分行經理分別通知戶口已被凍結,並聲言是「係政府嘅決定,佢哋都無辦法」。鄧只可以動用2萬元流動資金,買機票都用了19,000元,「無計,都係要走,付出呢啲金錢,值得嘅!」所以,他過關時口袋裏只剩下80鎊。雖然關員建議他持有BNO護照可以直接申請簽證,容易找工作,他因為經濟考慮仍決定以尋求庇護途徑入境。
「我唔係廢人,都算係半專業人士」
「我而家處境都好棘(手),如果申請難民身份最少等一年,要做佢(英政府)指定嘅工作,BNO唔係唔可行,我又唔係一個廢人,我係半專業人士,搵嘅人工都有四、五萬蚊,都算係專業人士。」鄧德全指,在港從事建造業,也有一定技能,希望能在英國打拼,不想申請福利或發起眾籌,稍後將會跟律師商討,研究哪一個途徑適合自己在英繼續居留。
2014年傘運「阻差辦公」留案底
翻查過往報道,鄧德全於2014年傘運期間涉及佔旺區搶去一名女警警棍被捕,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囚4周。他不諱言自己有案底,當時警方交替控罪為「襲警」,但由於沒有警察受傷,法官指襲警罪不成立。他強調,在反送中運動期間都只是參與「和理非集會」,7.21當日到元朗站準備搭巴士返回流浮山家中,卻遇到一名女子遇襲頭破血流,他有上前協助;而兩次指證白衣人參與暴動都以匿名身份上庭,也曾響應林卓廷呼籲,準備集體入稟控告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失職要求索償,但警方反指林卓廷帶示威者入元朗控告其「暴動罪」,民事訴訟不了了之。
對於未來如何走下去?鄧德全無奈地說:「我(喺香港)每日做嘢都好憂鬱,咁啱佢(港警)又搞我,我唔走唔得。我都好忐忑,好似唔熟悉呢個香港,畀呢班烏合之眾搞亂香港。」他希望,能夠在英國發揮自己的技能,不想「攤大手板攞錢」,笑言「返工係我嘅興趣」,只想盡快投入英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