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153日審訊|李運騰質疑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   台灣多個團體聲援黎促放人

第一百五十三日審訊重點及發展

・辯方指法庭應容許傳媒享有更大自由度,但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質疑,案件不涉及新聞自由;

・辯方指控方未能證明黎與其他人在國安法生效後達成新的「犯罪協議」,或直接要求制裁,但控方指黎透過助手 Mark Simon 聯繫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要求制裁;

・辯方批評,控方質疑《蘋果》無明文要求員工勿違國安法,說法荒謬;

・台灣多個組織周日(24日)舉行集會聲援黎智英,促港府馬上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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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周一(25日)踏入第153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提到法庭應容許傳媒享有更大的自由度,因記者需要確保公眾知情權,但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質疑,本案跟新聞自由無關。另一邊廂,台灣多個組織及在台港人舉行集會聲援黎智英,批評港府侵犯人權,促立即放人。

案件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第四日結案陳詞,指本案涉及一份傳統報章,而記者有責任確保公眾知情權,若有文章提及制裁等字眼,法庭須考慮有關文章會否是新聞報道,須考慮給予傳媒更大的自由度。不過,法官李運騰質疑,案件跟新聞自由無關,而是各被告有否串謀要求外國制裁;而且現今人人都可以擔任記者的角色,質疑為何傳媒能較公眾擁有較大的自由度。李運騰又特別提到,黎表示過《蘋果》英文版毋須平衡報道。

辯方亦爭議,黎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曾公開要求制裁,但法例生效後已無再提及,質疑控方未能提供肯定證據,證明黎在國安法生效後有跟其他人達成新的「犯罪協議」,又或直接要求制裁。不過,控方反駁指黎有透過助手 Mark Simon 向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發訊息要求制裁。

辯方又特別提到「從犯證人」張劍虹,認為其證供不可信,質疑他還押期間曾跟警員傾談數小時,之後就答應擔任控方證人,認為法庭不應對其證供予任何比重。對於控方質疑《蘋果》無明文要求員工不要違反國安法,辯方反駁指公司在聘請員工時,不可能會預期員工違法,根本就毋須列明所有員工要守法,批評控方立場荒謬。案件周二(26日)續審。

另一邊廂,在台港人組織「香港邊城青年」與流亡台灣的社運人士「赴湯」湯偉雄,周日(24日)聯同無國界記者、經民連等9個人權組織在台北西門擺設街站,公開呼籲釋放黎智英,大約有50人出席。參加者高喊「釋放黎智英」等口號,指黎在獄中遭到不人道待遇,至今被囚禁逾1,600天,人權受到嚴重侵犯,促港府馬上放人。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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