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規定電視電台播至少30mins國民教育 授權通訊局可發指示插手節目內容

香港政府周三(14日)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3家本地免費電視台和兩家電台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包括要求免費電視及電台須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至於新聞、時事、兒童等「指定播放節目」,亦不再規定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似為引入更多中國電視台製作節目,大開方便之門。當局同時接納建議有關在牌照中加入賦權條文,授權通訊局可就指定播放節目的規定發出指示,亦即變相等同於政府可掌握任何電視或電台播放節目的「生殺大權」,甚至操縱節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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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免費電視,港府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3家免費電視台,包括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和奇妙電視有限公司,牌照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接納他們增加各自的本地製作節目及獨立本地製作節目的數量的新承諾。港府還接納,要求免費電視 將現時7類「指定播放節目」整合為5類,即新聞、時事、兒童、青年人和「其他」節目;除了現時規定每周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電視台還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青年人節目」每周播放時數須增加一倍; 按每周而非每天的規定時數播放的兒童節目,總廣播時數減半至14小時。視台並可撥出英語綜合頻道每天不多於45%的廣播時間,播放非指定語言節目

另外,當局取消指定播放節目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的規定,以及在牌照中加入賦權條文,授權通訊局可就指定播放節目的規定發出指示,取代有關指定播放節目規定於牌照內的詳細說明,亦即訊局對電視節目的製作有更大的控制權力。

至於針對電視(聲音廣播牌照), 港府接納兩家商營電台(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與新城廣播有限公司)牌照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容許他們可偏離所訂的6年投資計劃,但累計總投資額與承諾投資額相差不得多於10%;兩家電台除須按現時規定每周播放90分鐘時事節目外,還須每周在一個或多個頻道播放至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及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時事節目,並可把英語頻道必須提供英語廣播總時數由不少於80%降至不少於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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