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中國超級大使館|2.8集會被控港人獲撤控  消息:證據不足以定罪

中國駐倫敦超級大使館規劃申請料最快下周二(21日)有結果之際,消息指出,2月8日首場反對中國超級大使館集會中一名港人被控阻差辦公和違反公共秩序的案件,因證據不足以定罪,檢控程序已經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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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撤銷控罪的25歲男子姓林,據報居於雷丁郡Wokingham。案件3月10日在西敏裁判法院(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提堂,被告不認罪,獲准無條件保釋。案件原訂排期周一(13日)在倫敦金融城裁判法院(City of London Magistrates’ Court)審訊。據了解,案件因證據不足以定罪,檢控程序已經中止。

他原本的控罪分別為妨礙和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涉違反《1996 年警隊法》第 892)條;以及未有遵從警方就公眾集會施加的條件而走上公路,涉違反《1986年公共秩序法》第 14(5)和第 14(9)條。

這是不足一個月內第二名被控港人獲撤控。今年5月3日第3場反對中國興建超級大使館集會示威中,一名24歲張姓港男義務急救員被指未有遵從警方就集會施加的限制,涉嫌違反英國《1986年公共秩序法》第14(5)條,被當局起訴。案件6月2日在西敏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認罪,獲准無條件保釋,原訂排期10月2日審訊。

不過,向他提供協助的港人組織「港援」上月25日表示,張先生在前一天(9月24日)收到皇家檢控署確認獲終止審訊。張先生表示,他收到信件獲悉終止審訊,心情頓時「放鬆晒」。

另一方面,香港社運人士陳白山今年6月14日在第4場反對中國超級大使館集會結束後,在皇家鑄幣廠舊址外施放煙花,被控違反《1875年爆炸品條例》第80條,他今年8月14日在西敏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225英鎊(2,334港元)。陳白山表示,不擔心案件會影響他的政治庇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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