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禮物|修訂《逃犯引渡條例》的涵義——【第五十章:短期治標、難以治本:以樓價回應治理危機的代價(3/4)】

親愛的讀者:

在現行利率下,大概借100萬元就需有月入約一萬元方可達到最低入息條件,有資格置業。那麼每月供款該是多少呢?假設購買100萬元的樓宇,按貸款利率2厘,供款30年計算,需要每月供款約4,000元。若在以前購置400萬元的樓宇,借九成,即是要借360萬元,每月入息至少需達36,000元;所以如果要購置800萬元的樓宇,借九成,即是要借720萬元,家庭月入最少要達72,000元,每月供款約為7.2 × 4,000元左右。這類家庭的夫婦倆大部分為大學畢業生,至少有五至十年工作經驗,兩人月入加起來大約有七萬多元。以往這些人可能沒有能力支付首期,但有能力負擔每月供款,所以以前沒辦法置業;而現在這個政策正是觀察這些人會否在新安排下置業。可惜,這政策很大機會像22年前董先生的「八萬五建屋計劃」一樣,運氣實在太差了。因為這批合資格者多為年輕夫婦,他們大多會意識到,現時是否置業已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而是香港未來28年如何發展的問題。

然而,林鄭沒有理會香港核心的社會問題,卻推出治標不治本的樓宇政策。她的意思是:現在引起這場社會運動的最主要原因是貧富懸殊,令年輕人有怨氣,積聚已久的怨氣藉《反送中條例》發洩到她和她領導的政府身上,包括五年前由佔中引起的怨氣在內。所以她認為只要處理好置業的問題,便會平息年輕人的怒火。筆者認為,這完全令市民啼笑皆非,足見這位長官與年輕一代長期嚴重脫節。

事實上,年輕人從未抱怨過他們是因為未能置業而抗爭的,也從未奢求政府和地產商作出任何「施捨」,更不曾因貧富懸殊而仇富。真正的原因在於,林鄭和她所領導的政府扼殺了這一代的自由和創意,更限制了新一代的發揮機會,所以他們才會憤而抗爭。筆者所見,香港年輕人過去近六個月的經歷將會令他們更為成熟。現在的孩子非常聰明,他們會選擇聆聽,但這並不代表認同。正如現時推出的《反蒙面法》,當政府越是壓抑他們,反而加速他們去思考,令他們提出更多的反駁。他們的回應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來表達,無需硬碰;因此,我們更應相信,香港的孩子即使在沒有人指導的情況下,也會懂得保護自己。

 

吳明德博士
資深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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