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發展、32歲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涉嫌強姦罪的案件,早前已在北京開庭,中國法院周五(25日)判吳亦凡有期徒刑13年,並在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吳亦凡還涉偷逃稅,被追繳併罰款共6億元(人民幣,下同)。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亦有到場旁聽。
去年7月31日,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北京市朝陽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的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在官方微博發佈,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網事」通報,周五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判吳亦凡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除性侵案外,吳亦凡還涉及偷逃稅,被追繳併罰款共6億元。北京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向中國媒體表示,與已公佈的其他偷逃稅案件相比,吳亦凡案件的偷稅手法更加隱蔽,「並嚴重危害到我國稅收主權」。
官方稱吳亦凡雖是加拿大國籍,但2019年和2020年在中國境內停留時間均超過183天,按照規定,屬於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應就其來自中國境內外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經查,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款,同時存在其他少繳稅款行為。
中國官方從去年開始整頓娛樂圈,多名藝人被封殺,原因包括未合法繳稅、或是如吳亦凡犯法、張哲瀚違反「愛國情操」的爭議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