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後算賬|IVE舊生2017年高登po「不排除炸解放軍營」囚4年半 官推翻妄想自大症為求情理由

案發時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的27歲男子陳振銘,涉嫌在反送中運動之前的2017年,在高登討論區貼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的帖文,並列出製作材料和步驟,於2018年一度被捕,2021年才被警方正式起訴「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周一(14日)早上,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懲教署臨床心理學家指被告患自大型妄想症,但未獲法官作為減刑理由,反指他2021年獲倫敦大學取錄,智力並無異常;但考慮到被告案發時22歲、沒有案底,以及控方延誤3年才作出檢控,而辯方同意大部份案情,以5年為量刑起點,獲減刑至4年6個月。

被告陳振銘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引述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專家報告,提及帖文中的8至14克硝酸甘油炸藥可導致1米內的人手腳被炸裂,造成人命傷亡;若金屬罐盛載有關炸藥,其碎片可飛彈到5至10米範圍,有如小型手榴彈,其殺傷力甚至比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Triacetone triperoxide)炸藥更為厲害。

鄭官表示,高登討論區發佈後很快及廣泛地流傳,市民大眾可以閱覽,帖文發佈3天已有60人回應帖文,認為有些人在閱覽後不作回應,因此閱覽人數必定不止60人。若本港不同區域有人「被煽惑」,可以倍數製造炸藥,後果極為嚴重,而帖文又強調目標是「解放軍軍營」,導致案情進一步惡化,因而需要加重被告刑責。

辯方律師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證明案發時患有自大型妄想症,求情時稱被告應考香港文憑試及美國的學術能力評估測試(SAT)公開試,不滿意自己分數低,但「妄想自己好叻」,「活喺自己世界」而犯案。不過,鄭官質疑辯方律師「你憑咩咁講?」,反駁被告獲倫敦大學遙距課程取錄,顯示智力沒有異常,SAT亦獲1,170分(滿分為1,600分),證明心理狀況沒有削弱其表現,「知道自己做咩」,故不會因其心理狀況作為減刑理由。

辯方強調近年沒有人試圖「破壞」解放軍軍營,未能證明帖文影響他人,而案發時為2017年,當時香港「天下太平」。鄭官駁稱案發時間為「佔中」之後。辯方求情稱,香港社會在2015至2017年穩定和諧,並非如2019年般熾熱及極端,再加上被告於2021年才被起訴,承受心理壓力,希望法庭予以輕判,讓他盡快重投社會。不過,鄭官並不接納,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年半。

控罪指被告陳振銘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製造爆炸品,即硝酸甘油。

DCCC 5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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