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周二(8日)繼續處理牽涉反送中運動的案件,比較矚目的是在區域法院審理的港鐵「831太子站」事件中,3名男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7罪,3人否認控罪,太子站和旺角站兩名港鐵站長、以及獲匿名令的證人X出庭作供。另一宗案件則是47人初選案,當中17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提堂擬不認罪,林卓廷、陳志全、何啟明及施德來表示打算親自作供,控方暫料審訊期約90天,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表明目標是農曆新年後開審。
在區域法院審理的旺角及太子站831衝突,港鐵宣佈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有3名男生簡梓濱(22歲)、連俊雄(20歲)及卓嘉豪(24歲)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7罪。同案另一被告溫嘉霖(20歲),早前承認在旺角及太子站參與暴動,屬8.31太子站事件中首名暴動罪成被告,被判囚40個月。另外2名被告王茂俊和龍欣樺,先前缺席聆訊,遭法庭頒下拘捕令。
太子站和旺角站站長作供:情況失控決定關站
太子站站長張寶貞供稱,當晚10時45分有人按下站內緊急掣,在3號月台目睹有4至5名青年走近,以粗口辱罵及要求盡快開車,張未有理會直接走到監察亭,留意到除近一群人正在更衣,並以傘陣遮蓋。張指出,愈來愈多黑衣人圍着她和4名同事,眼見情況失控感到害怕,遂走入監察亭躲避,有人持續敲打玻璃窗,又以鐳射筆照入亭內,警方步入月台後,群眾才漸漸散去。
旺角站站長黃婉玲作供指,當晚接近10時,看見車站控制室閉路電視部份盡面轉黑,步出月台發現電線遭人拔走,同時有一批黑衣人聚集,返回控制室得悉有乘客爭執,遂報警求助。約20分鐘後,黃供稱從對講機得知有乘客阻擋車門致未能關上,另有4條扶手梯被煞停,直至10時48分警方才到場,她目擊站內閘機及閉路電視已損毀,遂決定關閉旺角站安排乘客疏散。
不確定有否在旺角站轉車:要記下先
獲匿名令、特別通道及屏風下作供的證人X供稱,他於案發時已退休,當晚在尖沙嘴站搭港鐵回家,在第一節車廂見到很多戴頭盔和防毒面罩的黑衣人,前方很嘈吵,當列車駛至旺角站時,自己曾下車並轉車,但隨即改口沒有轉車,經控方追問下,X一度沉默,並要求翻閱車站路線圖以協助記憶。暫委法官徐綺薇追問:「你開頭話有轉車,之後話無,咁你有無轉車?」X表示「要記下先」,又指「理論上喺旺角站轉車,實質上無轉過車」。最後他確認自己沒有在旺角站轉車。
X續指,當列車抵達旺角站後,他聽到有黑衣人說粗口。其後列車抵達太子站,有黑衣人下車,X上前觀察,目睹一名白衣男子被10多名黑衣人包圍指罵,X認為黑衣人正欺負市民,故上前調停。
雙方衝突隨即升級,有人使用滅火筒,導致車廂內滿佈白煙,黑衣人投擲水樽,揮舞手中雨傘和長棍。X立即以手抵擋,另X稱有黑衣人用已削尖的行山杖「拮我條頸」,並碰到其喉核位置,繼而被箍頸拉倒在地。X馬上腳踢反擊,不讓對方靠近,並撿起地上膠喉抵擋。而黑衣人離開後,X發現自己頸部有一道約6厘米長的血痕,腋下亦有觸痛,懷疑被人以彈叉攻擊,事後他並沒有求醫。
47人被選案目標在農曆年後開審
至於,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處理47人初選案管理聆訊,當中30人擬認罪,17人擬不認罪。擬不認罪的17人中,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6人不獲准保釋,分別還柙逾13至20個月;另外陳志全、黃碧雲、劉偉聰等11人則獲准保釋,今早相繼到西九龍法院應訊。
4名擬不認罪的被告包括林卓廷、陳志全、何啟明及施德來,表示打算親自作供。控方一度聲稱,大部份證據已獲辯方同意,料可透過「同意事實」處理、加快案件進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評控方「莫癡人說夢」(don’t live in that fantasy world),指沒見過涉及多名被告案件,可事前就「事實」達成「共識」,又批評3名指定法官5月獲委任至今,尚未見到控方開案陳詞,遂要求控方1個月內提交。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審理,料正式審訊期間不設陪審團。法官表明,審訊預料於農曆新年後開始,需時約90天。
DCCC 737/2020、HCCC69/2022、HCCC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