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直擊.反對中國超級大使館|3000人圍皇家鑄幣廠示威 24歲義務急救員被捕6.2提堂 NSWHK轟警嚴苛限制:該址將是永遠戰地!

繼月前兩場大型集會,逾3,000人上周六(3日)下午再在倫敦皇家鑄幣廠舊址外遊行示威,反對興建中國超級大使館。示威者原計劃經倫敦塔橋(Tower Bridge)遊行,惟警方於開始前不足5小時、早上9時援引《公共秩序法》更改路線,參加者最後圍繞鑄幣廠遊行一圈。倫敦警察廳周一(5日)回覆《追新聞》查詢時表示,一名24歲張姓男子被指違反示威限制被捕,控以違反《公共秩序法》,62日將於西敏裁判法院(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提堂,另被告在被捕時涉持有利器的額外罪行,已獲准保釋等待進一步調查。警方重申,為了防止嚴重的干擾,因此設置相關限制條件,對大規模抗議活動施加限制並不罕見,所使用的權力是根據《公共秩序法》規定。

《追新聞》特約記者Reagan報道

示威由港人團體 Nottingham Stands With Hong Kong 主辦,周日(4日)發聲明譴責倫敦警察廳「Today, everything is wrong!(今日,全錯!)」,指警方早前向國會議員承認當示威人數多於500人,皇家鑄幣廠舊址的交通和安全大受影響;但在53日的示威行動中,卻選擇以大力限制集會自由,並強逼參加者要在自由社會表達訴求時面對法律壓力。聲明重申:「更令人髮指的是,警方竟以義務急救員隨身攜帶的醫用剪刀及偏離遊行為由,在遊行期間對其進行無理拘捕,公然違反國際間保障醫護人員中立地位的人道準則。」該團體揚言若「超級大使館」計劃最終得以落實,該址將會是可見未來的永遠戰地(battleground)。

集會約於下午2時開始,並由英國Wokingham區議員、前香港中西區區議員吳兆康,以及來自烏克蘭、緬甸等代表發言,惟不見有英國國會議員出席。遊行隊伍下午3時起步,由吳兆康擊鼓帶領,示威者拉起寫有「Bow to China Lose Forever(向中國低頭,輸一世)」的大型橫額和一面長條藍白旗幟,沿路高喊口號和派發宣傳單張,引來途人佇足觀望,不時有車輛鳴笛支持。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曾為巴勒斯坦示威者封橋」   張嘉莉質疑:處理如此不同?

遊行原定在鑄幣廠外空地出發,示威者途徑倫敦塔橋,來回一圈後回到鑄幣廠。電郵時間印記顯示,倫敦警察廳早上9時許向主辦團體表示,會援引《公共秩序法》第12條施加限制,禁止原定路線,遊行隊伍只准圍繞鑄幣廠走。警方在社交媒體指,此舉是「為防造成嚴重阻礙(prevent serious disruption)」。主辦團體稱,他們曾預先向倫敦警察廳提交數條路線,期間有多番電郵來往,只有原定路線不被反對。

大會主持由前灣仔區議員張嘉莉向參加者解釋遊行限制時,現場噓聲不斷。她其後接受訪問稱,曾於示威前一天獲倫敦警察廳經電郵確認原路線,認為限制「不合理」和感到錯愕。她解釋路線更改後相當狹窄,大部分是行人路,有些位置更只容一人通過,造成遊行人士堵塞。她續指,曾有巴勒斯坦示威者經倫敦塔橋遊行,警方則為他們封鎖整道橋,質疑「為何到了反對中國大使館的議題,處理手法如此不同?」

記者目測所見,現場至少有14架警車、過百名警員佈防。警方對維持交通順暢頗為緊張,記者嘗試在鑄幣廠對面行人路和安全島拍攝,亦多番遭警員驅趕,稱要回到指定示威區域。多名警員亦於集會前向示威者派發中文單張,解釋示威限制下的新遊行路線。

義務急救員被捕   晚上獲准保釋

遊行臨近完結之際,一名蒙面的義務急救員在鑄幣廠對面、往倫敦塔橋方向的行人路被捕。主辦單位於示威當晚11時發帖文指被捕者已保釋出警署,並已有律師跟進;周日(4日)發聲明指,警方以「隨身攜帶的醫用剪刀及偏離遊行」為由作拘捕。

倫敦警察廳上周六(3日)回應《追新聞》表示,於53日下午352分在皇家鑄幣廠外拘捕一名24歲男子,涉嫌違反示威條件。警方稱,除了一名人士被補,活動一如計劃進行,未有任何意外事件發生。

吳兆康:香港人持之以恒   示威有助施壓

Wokingham市議會早前通過由吳兆康提出的議案,促請副首相韋雅蘭(Angela Rayner)拒絕中國改建皇家鑄幣廠舊址的申請。吳兆康表示,今次集會顯示中國「超級大使館」建於皇家鑄幣廠舊址不得民心,而香港人亦持之以恆,數月來不斷集會,每次人數均超出警方宣稱能夠管理的範圍。他認為,他所屬的地區議會通過議案,不少本地居民看到報紙,都不同意中國「超級大使館」計劃,有助動員英國人施壓:「我不相信工黨市議員不就事件在黨內討論,因為這種情況流失的不止是香港人民意,也有本土族群」。

張嘉莉則認為,示威能夠聚集人已收成效,而「我們亦會堅持令倫敦警方疲於奔命」。她説,今次集會前數天已有港人到皇家鑄幣廠舊址外派發單張,呼籲居民反對中國興建「超級大使館」,遊行時亦有本地人向她打招呼,「多謝我們組織今次示威」。

英國改革黨(Reform UK)在早前地區選舉大勝,成功取得677個市議員席位和控制10個市議會,吳兆康所屬的自由民主黨則奪得3個地方議會,保守黨和工黨均大敗。吳兆康認為,暫時未看到改革黨的對華政策,而工黨則相當軟弱,不及以往執政的保守黨強硬,希望工黨政府能夠就此和其他地區保障檢討。

【追知識】甚麼是《公共秩序法》第12條(Section 12)及第14條(Section 14)?

英國《公共秩序法》第12條針對「在進中的遊行」(如遊行示威),而第14條針對「靜止集會」(如集會或靜坐抗議)。第12條是指警方可以對公共遊行(Procession)施加條件,例如路線限制、參與人數限制、時間限制,這些條件因應警方認為遊行可能導致嚴重公共秩序干擾、嚴重的財產損壞,或使當地社群人士感到恐懼、恐慌或騷擾,如遊行組織者未遵守這些條件或違反禁令,可能會面臨逮捕或起訴的風險。同樣,第14條則在靜態集會(Assembly)施加條件,如地點和範圍限制、持續時間限制,以及參與人數限制,依據與第12條相同,違反者可能被逮捕或起訴。

53日反對超級大使館示威及遊行為例,倫敦警察廳引用第12條及第14條,劃定指定集會範圍,要求集會在下午6時結束,而遊行則只能按警方設定的路線圖,今次警方落案起訴一名義務救護員則根據第12條作出檢控,控罪指示威者在遊行示威期間違反《公共秩序法》,並沒有同時引用第12條和第14條。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追新聞》無金主,只有您!為訂戶提供驚喜優惠,好讓大家支持本平台,再撐埋黃店。香港訂戶可分享給英國親友使用。

優惠詳情:https://thechasernews.co.uk/追新聞訂戶注意-新黃店優惠嚟啦/

相關報道:

標籤: , , , , , , , , ,


一齊撐起《追新聞》

一齊撐起《追新聞》

訂閱《追新聞》Patreon 支持,閱讀所有「追・新聞」、「追・專題」以及「追・專欄」的全部報道內容,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訂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