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子諸啟邦今年6.12五周年當天在港鐵石門站身穿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上衣,以及戴上代表五大訴求英文字母的黃色口罩,事後被警方拘捕,並控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被告周一(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周四(1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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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諸啟邦報稱無業,與母親同住沙田小瀝源,至今已被還押3個月。他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以及無帶身份證、遊蕩共三項罪名。他承認一項煽動罪,其餘兩項控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有煽動罪案底,去年11月在機場離境時被職員發現他身穿「光時」上衣而被捕,今年1月初承認兩項煽動罪,被法官蘇惠德判入獄3個月。
被告帶備排泄物擬潑向政見不同人士
今次案件由警方國安處負責。控方案情指被告今年6月12日中午在沙田石門站附近遊蕩,當時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黑色上衣,以及戴上代表五大訴求的「F.D.N.O.L」黃色口罩。警員上前截查時他未能出示身份證,並在他身上搜出一盒排泄物。他在錄口供時承認,該件上衣是從台灣購買,當日身穿上衣外出是要紀念6.12,又稱隨身帶同排泄物是預備用作潑向不認同其理念的人士。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認為「五大訴求」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理念是一樣,而高院在初選47人案裁定,「五大訴求」並不涉及分裂和顛覆國家;而且本案無涉及在網上廣泛流傳,也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人受被告煽惑。雖然被告曾有案底,但並非慣犯,希望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可在刑期作三分一扣減。
23條生效半年最少14人被捕
根據今年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罪刑罰大增,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7年。法例生效至今近半年來已最少有14人被捕,除了諸啟邦,另有兩人已被落案控告煽動罪,分別是被指在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的29歲文員鍾文傑,以及被指在社交平台發佈煽動內容的58歲男子區健威。其餘被捕人士有9人涉及悼念六四,包括鄒幸彤母親、舅父等8人涉及「小彤群抽會」案;另外「王婆婆」王鳳瑤因為在銅鑼灣港鐵站外舉起鮮花高喊「平反六四」被捕。
上月底城市大學教授李衍樺在港鐵九龍塘站墮軌身亡,其後網上流傳被指是李衍樺的遺書,警方國安處隨後拘捕一男一女,指他們涉嫌觸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稱被捕女子涉嫌發佈虛假的「死者遺言」,男子就涉嫌在多個地方放置「悼念燈箱」,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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