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一周年,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分會、在英港人抗爭者周三(19日)在英國國會廣場組織一場「快閃」示威行動,向首相施紀賢(Keir Starmer)發出公開信,要求確保受到跨境鎮壓的在英港人安全,加強對受香港當局長臂管轄威脅的港人作出相應保護。英國內政部國務大臣翟偉紳(Dan Jarvis)周二(18日)回覆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高級國際倡議幹事劉珈汶的信件中回應就中國列入「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受限制進階級別的建議,翟偉紳舊調重彈「3C原則」(競爭、合作、挑戰),聲言已招募案件管理團隊開發相關資訊科技系統,加速實施FIRS,預計該計劃將於2025年夏季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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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AKING: Hong Kong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all for government action outside Parliament
The UK government has failed to protect Hong Kongers in the UK from being harassed and repressed.
But Hong Kong won’t be silenced!
Read on: https://t.co/IPjJPPkMTF pic.twitter.com/rN3JEBeLu6
— Amnesty UK (@AmnestyUK) March 19, 2025
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分會行政總裁Sacha Deshmukh表示,《基本法》23條試圖消滅所有在香港的批評聲音,這是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並威脅到在英國行使言論自由權的香港人。他說:「英國擁有最大的流亡香港人群體,首相必須表明政府將與他們合作,建立一個有效且適當的系統來保護他們免受這項殘酷法律的長臂束縛。相比美國和加拿大,英國在應對跨境鎮壓方面的政策制定和機構意識方面進展相對緩慢。」他促請英國政府必須透過包括聯合國人權機制在內的所有外交手段,並敦促香港當局廢除《基本法》23條及其他鎮壓人權的法律,徹底結束「這場反烏托邦式的噩夢」。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分會的聲明手指出,目前至少有7名流亡英國的活動人士觸犯《基本法》23條遭港府逼害,他們分別在2023、2024年被控《港區國安法》遭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另外,截至目前為止,香港已有16人因《基本法》23條被逮捕,並面臨判刑,包括發佈紀念1989年天安門鎮壓的帖文、穿着印有抗議口號的T恤和口罩,以及在網上批評政府。在香港營運的國際媒體和非政府組織(NGO)也受到23條廣泛權力的威脅,面臨被指控與外國勢力勾結、從事間諜活動或竊取國家機密等風險。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傳訊與傳媒助理張晞晴有份參與這場快閃抗議,她指責《基本法》23條是「一項將所有支持民主的活動都定為犯罪的法律」。細葉榕人道支援基金會董事Thomas Fung則指,自2019年以來,香港已有超過200名政治犯,他們是學生,也是活動人士,惟他們因參與香港的基本人權活動而遭到香港政府打壓。他說:「我相信英國政府應該採取更多、更強硬的行動來對抗中共政權。」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HK)主席麥道國(Blair McDougall)表示,跨境鎮壓是威權政體滲透到英國的開放社會中,「我們需要對跨國鎮壓採取更強而有力、更明確的行動。」
Thanks to @AmnestyUK for giving @Chloe_chc_25 the chance to share her experience of #TransnationalRepression at the hands of #HongKong police today in Westminster. The government must do more to protect activists at risk. pic.twitter.com/zgL2RrOtfW
— 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 (@thecfhk) March 19, 2025
保護衞士:習時代維權人士審前羈押增至716天
另一邊廂,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衞士」(Safeguard Defenders)周三(19日)發表最新研究報告,顯示中國自2008至2022年間可追蹤的969宗「擾亂社會秩序」案件,以及近200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中,以三個階段作為比較,當中包括胡錦濤主政的第二個任期(2008至2012年)、習近平第一個任期(2012至2018年),以及習近平第二個任期(2018至2022年)。
研究發現,在「擾亂社會秩序」案件中,審前羈押的平均時間由胡錦濤第二任期的270天,增加至習近平第一任期的340天,到了習近平第二任期更延長至412天。至於,「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報告指出,平均拘押期由胡錦濤第二任期的288天,上升至習近平第一任期的658天,到習近平第二任期更延長至716天。
保護衞士分析指,審前羈押時間一拖再拖,反映中共打壓維權人士時,愈來愈傾向利用法律程序作為懲治手段,即使最終未能定罪,也透過長期關押對政治犯施加壓力。
保護衞士調查分析報告全文
《基本法》23條一周年致英國首相聯署信
HKDC與40個香港組織及盟友向英國內政大臣顧綺慧發聯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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