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在2021年被判入獄5年9個月,後上訴得直改判刑5年,原定在周一(25日)出獄,但結果未有獲釋需繼續服刑,成為23條生效後首宗不獲減刑獲釋個案。懲教署回應傳媒時拒評個別個案,強調23條對釋囚的新規管適用於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囚犯,即使是在23條生效前入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繼續解畫,強調23條無收窄市民批評的空間,政府鼓勵大家提供「好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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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文在參與社運期間,被指叫喊港獨口號及展示港獨標語,2021年被裁定違犯「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重判入獄5年零9個月,他其後不服刑期提出上訴,獲改判監禁5年。根據《監獄規則》,在囚人士如獄中表現行為良好,一般可獲懲教署減三分一刑期。不過,上周六(23日)生效的23條列明,如囚犯因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服刑,除非獲懲教署署長信納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減刑。
綜合港媒報道,馬俊文原定周一刑滿出獄,接「放學」的友人早上9時已抵達塘褔懲教所,但等了近一小時仍未見他出獄,向署方查詢後方獲告知馬俊文因為新生效的23條未能獲釋,需繼續服刑。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管釋囚規例》 作出修訂,假如某囚犯因國安罪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提早釋放相關人士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將個案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考慮。署方稱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正在服刑的國安罪行囚犯,即使他們是在23條生效前入獄,強調署方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法律,考慮個案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確保所有個案獲公平處理。
港台:維護國安列警方首要行動重點
另一方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繼續就23條立法解畫,兩人周一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林定國強調,23條只針對「少撮有極端行為」的人士,政府並無收窄市民的批評空間,稱市民如有好的意見可繼續提出。他又表示,政府十分鼓勵新聞自由,有關針對香港「不友善的言論」的報道很重要,可以令特區政府能夠知己知彼,做好準備應對。對於美國國會正在推動法案取消香港經貿辦外交特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反駁指有關行為「愚蠢」,只會損害對方的利益;又自稱「人辦」,即使受到制裁仍然「無穿無爛」。
香港電台報道指,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已將維護國家安全列為首要行動項目重點,要求所有警員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並引述消息指警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報道指警方在23條生效後為所有前線警務人員進行講解及訓練,周一已舉行了首場大型講解會。
多倫多200人中領館外反惡法 張超雄籲繼續發聲
海外港人連日來對23條立法口誅筆伐,群起反對,上周六在條例生效當日,多個國家都有港人集會示威。其中在加拿大,「多倫多支持中國民運會」發起到中國駐多倫多領事館外示威,有約200人冒着寒風出席。身處加拿大的民主派立法會前議員張超雄亦有到場,他以港加聯代表身份發言,稱很多昔日戰友仍在獄中受苦,失去自由,與家人骨肉分離;亦有人被迫流亡海外,並跟親人斷絕關係,「這個惡法,不但進一步威脅在囚人士和香港市民,甚至影響所有身在海外的華人」,強調港人不能噤聲,必須繼續發聲。
另一個由反送中年輕示威者組成的團體「Somebody 佚名」亦有到場參與,除了支持加拿大通過海外代理人法案及關閉香港經貿辦,並呼籲加拿大制裁催生23條惡法的香港官員、執法人員及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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