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黨政府《移民白皮書》建議將永久居留資格的標準等待期從5年延長至10年,BNO港人或受影響,也喚起了對香港歷史的回顧——1989年「港人救港」爭取居英權運動。六四引發港人對九七的恐懼,但英國政府當時的回應未能滿足眾望。
移民政策不僅是內政問題,也涉及國際形象與歷史責任。英國作為香港的前宗主國,其移民政策對港人的影響具有象徵意義。收緊政策可能被視為對港人承諾的背離,影響英國在國際社會的信譽。
「港人救港」背景
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九七主權移交的日程已定,但香港人對未來的信心卻因1989年六四屠城而遭受重創。在此背景下,「港人救港」運動應運而生。
「港人救港」運動由部分立法局議員、市政局議員、區議員及多個論政團體發起,包括司徒華、李柱銘、梁智鴻、李國能、梁愛詩、羅致光、于品海等。1989年6月23日,報章刊登簽名運動立場書,明確提出了3個目標:為全部香港人爭取英國居留權、加速香港政制民主化、制訂香港人權法案。
1989年6月30日,英國外交事務委員會報告書正式發表,認為問題的重點是《中英聯合聲明》的執行情況,中國需要提出更強的保証,為香港制定一套足以反映中英協議的《基本法》,以重建香港人及外國人對香港有持續安定和繁榮的信心。
在當年7月5月的立法局辯論中,議員紛紛表達了對英國政府的強烈不滿,因為英政府反對給予全部港人居留權,但建議為某些類別人士提供保障,例如社會精英、公務人員及警察等提供移居英國的機會。
司徒華作為「港人救港」運動的發起人之一,曾表示自己不會離開香港,英國即使給予居留權也不會接納。他認為爭取居英權並非鼓勵港人離開,而是要肯定香港人的基本人權,提供一個「太平門」以便在萬一有事時可以逃生。
英國政府在運動的壓力下,推出了《1990年英國國籍(香港)法案》。該法案允許約5萬名香港居民及其家屬(約22.5萬人)申請英國公民身份,但申請資格嚴格限制於「關鍵人士」,如公務員、專業人士、企業家等,並需通過積分制評估。
英國政府的矛盾
英國政府在1980年代的立場顯得矛盾。一方面,英國作為香港的宗主國,有道德責任保障港人的權益;另一方面,英國國內對大規模移民的擔憂,使得政府對放寬香港移民政策持謹慎態度。
此外,英國與中國的外交關係也限制了其政策選擇。英國政府希望維持與中國的合作,確保香港主權移交順利進行,因此不願採取可能激怒中國的行動,例如大規模授予港人居英權。這跟今日工黨企圖取悅右傾選民、跟中國保持關係有點相似。
1989年,港人因對中共的不信任而爭取居英權,換來傾向於精英階層的1990年居英權計劃;現在,BNO移民在英國或需面臨更長的居留等待期,子女需繳交昂貴的國際生大學學費。英國政府需認識到,移民政策突然收緊可能削弱港人對英國的信任,重蹈1989年的覆轍。
當年「港人救港」運動強調港人移民的經濟貢獻,這一點在今日仍具啟發性。BNO移民多為專業人士與中產階級,對英國經濟與文化多樣性有積極影響。英國政府應在制定政策時兼顧歷史承諾,確保港人及其他移民群體的權益得到保障。
作者:林兆彬
前油尖旺區議員(旺角東)、影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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