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釋法掀左派內鬨 梁愛詩撐終院裁決 盧文端斥港法院不理解國安法精神

74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法院准聘英國御用大狀抗辯,觸發特首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更引致左派內鬨,掀起左派內部對事件的不同看法。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撰文支持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的裁決,更反問撐釋法者:「有人要求釋法。釋哪一條?」強調香港大律師不比海外大狀有更多處理國安法經驗。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就撰文批評終院沒有「正確認識國安法地位」,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

梁愛詩的署名文章題為「支持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的裁決」,近日在法律界內部流傳。文章指,《基本法》35條保障香港人享有秘密法律諮詢、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權利,而「港區國安法」亦列明要尊重及保障人權,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享有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文章續指,「港區國安法」對法庭的組成、調查、檢控人員都有專條規定,但對辯護人員並無特別要求,而香港法庭聘請海外大律師參與訴訟已有一套成熟的原則,認為應該依照本地法律處理。

梁愛詩最後在文章詰問,有人謂英國律師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不懂也沒有經驗,但香港大律師又有多少經驗?她認為既然法庭認為案中律師符合資格,「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最後反問撐釋法者:「有人要求釋法。釋哪一條?」梁愛詩接受傳媒查詢時證實文章是其所寫,但對於特首李家超宣佈會提請人大釋法,她亦表示支持有關決定。

盧文端斥終院按普通法思維行事   指文匯大公反映中央意見

不過,一向被視為北京「傳聲筒」的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周三(30日)在《明報》撰文,狠批香港法院不重視國安法。他表示,黎智英案在中央眼中,是香港所有國安案件的「頭號大案、要案」,中央高度重視案件,但中央也非常希望通過香港法院本身的上訴機制解決問題。

惟他批評,終院今次裁決按普通法思維行事,沿用過去英國殖民年代慣例,未能從國家憲制層面正確認識國安法地位,對國安法權威性、凌駕性缺乏重視,會對國安法實施構成重大挑戰、對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他指人大釋法表明中央的堅定態度,黎智英及其團夥必須被「依法追究、徹底清算」,否則國安法不算貫徹實施,會留下禍根,難保香港長治久安云云。

盧文端明言,有特殊背景的《文匯報》、《大公報》等媒體,刊登了大量意見批評法庭准英國御用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跟國安法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規定相悖,違反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他直指這些並非單純的民間聲音,而是中央意向,希望香港司法系統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清楚了解立法原意並承擔責任,不會出現香港司法系統不能夠維護國家安全的局面。

律政司申請押後審訊7天   黎智英代表律師反對

全國人大常委原定下月底舉行例行會議,暫未知會否提前開會處理今次特區政府就黎智英案提請釋法。黎智英案原定周四(12月1日)開審,律政司周二已去信高等法院申請將審訊押後7天。不過,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正商討應對方案,但不會同意押後審訊,並預料周四仍會開庭處理律政司申請押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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