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時代|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交付高院   22歲男涉煽動顛覆政權罪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周五(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月處理交付高院審理的程序。多位外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黃之鋒散庭時向旁聽人士鞠躬致意。另外,一名22歲男侍應在社交平台發佈帖文,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本月21日區院再訊。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正就初選47人案服刑的黃之鋒,原定2027年1月獲釋,但今年6月突然在獄中被捕,控告他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在2020年7至11月期間與羅冠聰及身份不詳人士請求外國制裁。他周五被押解到庭應訊,精神不俗,到庭時有向旁聽人士揮手點頭及雙手合十致意。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只花了2分鐘就完成聆訊,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再提訊,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黃離庭時再向旁聽人士鞠躬致意,旁聽人士則高喊「保重」、「撐住」為他打氣。

28歲的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被還押至今已經將近五年,其案件受到國際關注,外媒《日經亞洲》亦有報道今次聆訊的消息,歐美多國駐港領事均有代表到庭旁聽。警方則派出大批荷槍實彈的警員重兵部署在法院一帶,截查途人及旁聽人士。

另外,一名22歲男侍應被指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在社交平台 X 及 Instagram發帖,內容有煽動成份,原本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但上月被改控刑罰更重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陳浩騫未有申請保釋,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正式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本月21日再訊,被告須繼續還押。根據「港區國安法」,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若被視為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最重可判終身監禁;情節嚴重者最高判監10年;情節較輕者判監5年或以下。

 

多謝支持《追光者》,GoFundMe:
https://www.gofundme.com/f/pulse-hk-pulse-hk-crowdfunding-a-new-platform
Thank you for your support 🪔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相關報道:

標籤: , , , , , , ,


一齊撐起《追新聞》

一齊撐起《追新聞》

訂閱《追新聞》Patreon 支持,閱讀所有「追・新聞」、「追・專題」以及「追・專欄」的全部報道內容,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訂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