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社工註冊條例》至今滿一年,社工註冊局出新招,近日主動向移居英國的香港社工發出「通常居於香港」問卷,要求社工申明是否居住在香港,並備齊所需文件影印本於7月31日或之前回覆,以便當局審核。Facebook群組「香港社福界重聚在英國」轉載社工註冊局發出的信函並發帖指,接獲社工同業反映陷入兩難:「唔tick,即係不是『通常居住在香港?』,續唔到牌,變相唔可以取得外國社工證。」有網民跟帖留言:「問卷,係唔係可以唔答?」《追新聞》獲得消息指,有社工詢問若然在限期前不回覆問卷有何後果,局方稱會要求交還香港社工牌照。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帖文提到,幾年前在香港續社工牌照的申請表已要確認申請者是否「通常居住在香港」,當時這做法已令離開香港、移民海外的社工陷入兩難。近日,香港社工註冊局行動升級,向曾經申請外國社工註冊的社工發放「問卷」,查詢是否「通常居住在香港」,逼社工在7月31日死線前回覆。帖文寫道:「雖然申請外國社工註冊不等於毎人喺外國;雖然香港社工註冊局唔會知道同工嘅去向,但係呢啲行動,的確令到同工,特別係身處外國申請過海外社工註冊,或者準備申請嘅同工,有啲苦惱。」
香港社工註冊局問卷逼社工交代出入境紀錄
《追新聞》發現社工註冊局的信件於今年7月3日發出,根據去年7月通過修訂的《社會工作註冊條例》(第505章)《條例》第17(3)(a)條及第20(4)條,要求申請註冊或註冊續期的人士須符合通常居於香港的註冊資格;而根據紀錄,曾直接或經外地機構要求社工註冊局提註冊資料的社工,局方認為有需要跟進並審核是否仍符合註冊資格。問卷除了詢問基本的申明「是否居住在香港」並提交相關住址證明外,若然不在港居住,就要解釋原因,並列出過去12個月內於香港以外地區居住的期間及次數,並說明是否在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並要求交代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社工阿肥(化名)接受《追新聞》訪問時表示,大部份同工接獲信件由7月3日發出,主要都寄往香港地址,估計由局方掌握的個人資料數據庫發出,據了解至少有20名身處海外的香港社工收信。
社工質疑問卷問題涉及沒關連家庭私隱
受到今次問卷事件影響,阿肥估計在海外嘗試落地註冊成為本地社工的難度提高,被逼陷入了兩難困局,在處理這封問卷時也感到十分焦慮,「我唔喺香港就要揀唔tick,但唔tick就續唔到牌,封信唔覆又唔tick,過咗截止日期就冇咗香港註冊個牌,咁喺外國想註冊番社工執照就會難咗好多。」她續指,社工着重內外一致,在道德上處理這份「問卷」感到為難。
阿肥稱社工界同工近日討論熾熱,綜合發現大部份收信人曾接觸過外國社工註冊機構,當中有完成在海外註冊社工機構的登記手續,有部份人更通過香港社工註冊局續牌,但仍被要求重新聲明「通常居於香港」。阿肥分析說:「我覺得唔關外國註冊嘅流程事,應該係香港社工註冊局喺系統搵人,用問卷方式要確定邊啲人喺外國。」至於,被問到當局為甚麼會使用問卷形式處理時,她推斷,局方未能確定註冊社工是否長期身處外國,也不欲透過跨部門翻查出入境紀錄,所以才採用問卷方式,「擺社工上枱逼你哋回覆」。
不獲續牌聲稱「前社工」已構成違法
阿肥又質疑,這份問卷要求提供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收集過多的個人資料。她認為:「要check常住香港,正常做法提交香港租屋、水電煤單據就得,家庭成員嘅所在地喺邊,唔代表我就同佢哋住埋同一個地方,呢條問題係勁奇怪,冇論證邏輯。」她又提到,香港社工註冊局修例後,未能續牌的社工不能自稱「註冊社工」,甚至聲稱「前社工」也被視為違法,可處第5級罰款即5萬港元;加上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去年5月發出通告,聲言該系承諾遵守大學《文件保留時間表》(University Records Retention Schedule),所有學生紀錄將於畢業後保留7年,屆滿後將根據有關政策銷毀,當中包括學業紀錄、實習報告及個人資料等,「變相效果係,要申請外國社工牌要攞番學生紀錄,冇晒紀錄咪做唔到呢件事囉。」
社工轉牌步驟YouTube Channel:
(2024更新)香港社工在英國轉牌及搵工的支援和資源2024(附目錄、連結及章節功能)https://youtu.be/mGxQgl-rn58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追新聞》無金主,只有您!為訂戶提供驚喜優惠,好讓大家支持本平台,再撐埋黃店。香港訂戶可分享給英國親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