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三十日審訊|《蘋果》記者報道不落署名   陳沛敏稱部份同事擔心國安法

第三十日審訊重點

.陳沛敏稱有《蘋果》記者擔心受國安法影響,不願在報道署名;

.黎智英以《蘋果》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陳沛敏表明不同意;

.陳沛敏指國安法生效的7.1頭版標題〈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是按黎意見構思;

.陳傳訊息給黎提到「賣港賊,制裁名單?」及人大政協支持國安法照片,黎隨後將內容上載到Twitter。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周三(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從犯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第九日作供。她提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部份記者擔心會受影響,因此不想在報道署名,後來管理層商討後決定部份報道包括專題與人訪必須署名。她又稱不同意黎智英當日以《蘋果》名義向特朗普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但黎堅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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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繼續就「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蘋果》內部運作情況盤問陳沛敏,指她於2020年6月加入《蘋果》管理層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陳沛敏稱群組內只有編採部管理層,並無加入黎智英,因為管理層希望有更多討論空間,若加入黎便會由他主導所有意見。控方展示其中一個由總編輯羅偉光在群組發出的訊息,交代記者報道署名的安排,指管理層經商量後,決定自己故、現場直播、人物訪問、專題都須要署名。陳沛敏解釋,當時有記者擔心受國安法影響,例如拍攝的照片含「有問題嘅字句」會否犯法,因此不想署名;但亦有記者認為報道應該要署名,因此管理層商討後便作上述安排。

對於《蘋果》於2020年5月24日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並在當日頭版刊登,陳沛敏稱黎於之前一天提出有關構思,當時她並不認同,認為不應以《蘋果》名義發起行動,應由黎智英以個人名義發起較合適。她稱社長張劍虹亦不太想執行這項工作,但黎智英堅持看法,認為這樣做才能引起特朗普關注。她在「一人一信救香港」刊出後,有轉載社運人士黃之鋒對行動有保留的看法給黎,但黎認為這是唯一對付中共的方法;又稱黎並無特別提過想特朗普採取甚麼行動。

陳沛敏稱頭版大相佔一半是處理大新聞做法

控方另外展示了陳沛敏於同年5月23日傳給黎的訊息,當中是一幅人大政協委員支持國安法的合照,陳並寫到:「賣港賊,制裁名單?」黎智英之後就將相關內容上載到Twitter。陳解釋,當時黎剛開設了Twitter帳戶,要求她每日提供熱門的新聞話題給他發文,因此她便將上述內容傳給黎,而黎亦採納了她的意見。不過,她表示黎智英在帖文中提及「Magnitsky Act」(馬格尼茨基人權法)的字句並非來自她的意見,自己亦無參與發佈帖文。

控方又展示了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首日《蘋果》頭版,標題是〈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並配有一幅中國國旗遮蓋一個人的大相。陳沛敏確認是她與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和其他編輯一起構思,並稱是參照了黎智英對國安法的意見,包括從他的專欄、「飯盒會」上的言論等。法官李運騰問為何照片佔了頭版一半版面,陳稱是一貫處理大新聞的做法,以吸引經過報攤的讀者購買報紙。

案件周四(22 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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