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不獲行為良好扣減刑期  鍾沛權「坐足」21個月出獄 CFHK批冤獄:他根本不該被囚

香港國安時代新聞自由陷落標誌大案之一的《立場新聞》案,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判刑1年9個月的《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周四(10日)未獲三分一獄中行為良好扣減刑期、「坐足」21個月刑期後,以「47人案」刑滿被告「不被看見」方式出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指出,鍾沛權被冤枉入獄,指他根本不該被關押。曾任職《立場》的香港資深新聞工作者陳朗昇在社媒轉發同日開台的新聞新平台Channel WE 該則新聞:「這平台,第一則新聞是這個消息,也是令人安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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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報道,周四清晨5時半許,鍾沛權由便衣警員駕駛的私家車接走,離開赤柱監獄。據報,該私家車拉上窗簾,未能從車外窺見後座乘客樣貌。據報,鍾沛權去年9月26日判刑1年9個月時,已經還押11.5個月,判刑當日起計,須服約9個半月刑期。鍾沛權周四出獄,意味他「坐足」21個月刑期,未有獲得一般行為良好三分一扣減。

「這平台,是新的;這平台,第一則新聞是這個消息,也是令人安慰的。我們繼續報新聞、繼續做直播、繼續報道香港人的消息」。人稱昇哥的陳朗昇在《立場》被結業後,轉職Channel C,惟平台因資金等問題近日停止運作。Channel C班底組成的Channel WE周四在社Facebook發布鍾沛權出獄消息,陳朗昇之後轉發。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周四在社媒X發帖,指鍾僅因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就被指違法、被冤枉入獄,指他根本就不應被關押。

轟動海內外的立場案去年9月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當時批評,鍾沛權及同案被告、《立場》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並非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抗爭,判鍾監禁1年9個月,林的腎功能僅剩三成,獲判當庭釋放。多個國際組織批評判決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目的是製造寒蟬效應。林紹桐已就定罪提出上訴,排期明年9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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