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夏天轉季穿短褲被拒 鄒幸彤提司法覆核  斥懲教署性別歧視

香港夏天酷熱難頂,天文台今年5月至9月(截至9日)共發出15個酷熱天氣警告,逾千小時氣溫料逾33℃或以上。因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還押長達3年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上周五(6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她今年兩度向署方申請在日間活動時「轉季」穿短褲被拒,直斥決定荒謬,剝奪女性在囚人士選擇衣物的自由,批評做法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基本法》等,要求法庭宣告政策違憲,推翻有關決定並下令署方修訂現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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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反恐條例》首案、屠龍小隊案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上月判囚7年4個月的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2021 年還押期間不滿懲教署要求女囚犯夏天要穿冬天長褲,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後,再有女性還押人士入稟高院要求懲教署推翻女囚犯夏天穿冬天長褲的做法。高院就鍾的司覆核於2022年開庭,法官指鍾在雙方同意下撤回申請。

港媒報道,鄒幸彤入稟狀透露,鄒今年7月26日向兩名懲教署福利官查詢,會否可能改穿短褲或較薄的下身衣物,福利官表明不可能。鄒8月1日再向另一福利官申請穿短褲,福利官指會請示上級,8月13日回覆指因為女在囚人士年紀不同、部分人有皮膚敏感,所以必須穿長褲,鄒建議有特別需要的人大可申請穿長褲,但不獲署方回覆。

入稟狀指,署方有關決定或政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22條有關平等權利的條文,以及《監獄規則》第26條有關確保囚犯健康的條文。

入稟狀指出,署方解釋政策目的是透過尊重女在囚人士的特質及意願,維護獄中紀律,然而政策最荒謬之處,在於剝奪女在囚人士選擇衣物的自由,而同樣年紀不同、有皮膚敏感的男在囚人士,卻被容許改穿短褲,待遇截然不同。

入稟狀引用香港天文台數據指,全年最熱日子大部分集中在每年5月至9月,自2021年起夏天平均溫度達攝氏36度或以上,惟幾乎所有監房不設冷氣、部分甚至沒有風扇,女性在囚人士仍被強制要求在日間活動時穿上冬季長褲,指政策不僅不合情理,更對署方履行職責亦毫無功用。

天文台今年5月至9月(截至9日)共發出15個酷熱天氣警告,逾千小時氣溫料超過33℃或以上。去年5月至9月則發出41個酷熱天氣警告,逾1,100小時氣溫料超過33℃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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