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職工盟黃迺元一度失蹤 撤回勞動節遊行申請「受壓情緒崩潰」 受限國安法不交代細節

已解散的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和幹事杜振豪較早前以個人身份,申請舉辦勞動節遊行。「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社交網站專頁周三(26日)上午發文表示黃迺元失蹤,杜振豪同日下午再發文,透露黃迺元決定簽字放棄申請遊行,並指黃「情緒崩潰」,但受制於港區國安法第63條規定,無法披露更多細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聲稱遊行取消的實際原因「可能要問返組織者」,又稱主辦方若認為無能力確保遊行有序和安全而撤回申請,是「負責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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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迺元和杜振豪於4月9日以個人名義,向警方申請舉行勞動節遊行,期望爭取勞工權益,並成立「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社交網站專頁,公佈遊行申請進展,惟一直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黃迺元和杜振豪上周六透露,警方曾提到「五一黃金周會有大量遊客到訪港島區」,又詢問他們如何避免遭「暴力團伙」騎劫。

「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周三上午8時38分發文,透露黃迺元上午約7時半起「無故失去蹤影」,親友已聯絡律師跟進;杜振豪同日中午1時07分再發文,交代黃迺元的遭遇,形容對方上午約11時半「恢復人身自由」,沒有被捕「但情緒崩潰,顯然承受了巨大壓力」,亦已簽紙放棄申請遊行。中共喉舌《文匯報》引述「獨家消息」指,黃迺元周三上午到警署,撤回勞動節遊行申請,強調是「自行撤回」。

盼港人堅守價值「不要預先服從」

杜振豪表示由於受港區國安法第63條限制,無法對外透露詳情,但因他個人的過往經歷,「我能夠想像期間發生了甚麼事」,形容黃迺元已盡力捍衞集會和遊行的權利,完全理解及支持其決定。杜振豪表示早料到事態發展,稱形勢非常困難,「很多時候雞蛋是無可奈何」,但仍希望港人「繼續堅持我們相信的價值」,「最重要的是,盡量不要預先服從」。

翻查港區國安法第63條,當局列明「配合辦案的有關機構、組織和個人應當對案件有關情況予以保密」,意即不允許公開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細節,但亦反映今次職工盟遊行已被列為港區國安法第63條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不少民主派人士都轉發杜振豪的聲明,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以及前區議員林兆彬、葉錦龍、張錦雄等。曾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捕的「赴湯」夫婦形容,「這就是今天國安法統治下的香港」,預告港府「將會出聲明,是申請人自己取消申請」。

鄧炳強:原因可能要問返組織者

言猶在耳,身在北京的鄧炳強同日下午回應黃迺元放棄申請遊行時,形容事件為「個別案件」,對於取消遊行的「實際原因可能要問返呢個,個,嘅,組織者,下,點解係要係取消……如果任何人因為係自己覺得冇能力去令到呢個嘅活動呢,喺安全有序嘅情況底下舉行呢,佢去er,取消佢嘅申請呢,我覺得係一個非常負責任嘅做法嚟嘅」。

鄧炳強強調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已確保公眾遊行集會的權利,「咁係喺個法律容許底下呢,我哋警方呢,就係會係er,都係會係會係,咩呀,容許即係根據法例可以做㗎嘛。」鄧炳強續稱,警方必須確保活動是否在安全情況下舉行,並會在需要時於批出活動時施加條款

鄧炳強周一(24日)亦曾不點名表示,「任何人」若刻意淡化遊行風險是不負責任,強調警方風險評估是基於事實,「任何呢啲公眾活動嘅,係er,組織人呢,守法係必須嘅,唔守法嘅,我拉你啦……任何嘅er組織呢啲嘅公眾活動嘅人士呢,係有呢個積極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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