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多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紛紛「跳船」後,法官及司法人員編制截至今年3月出現51個空缺,港府歸因於「退休潮」與「司法工作壓力」,對於今年有6名區域法院法官、2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官獲任命,則形容為「反應令人鼓舞」、「回應尤為熱烈」,認為加薪有助挽留人手。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多名議員周五(1日)一面倒支持向法官及司法人員加薪3%,生效期追溯至2024年4月1日,並將提交財委會審議。
今年8月發表的「2024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顯示,現時編制內的法官及司法人員,截至今年3月31日為止有211個司法職位,實際人手僅160人,較去年同期的在職人數減少6人。報告指,流失的主因為「退休」,料未來3年每年將有5至14名法官及司法人員退休,佔在職人數3.1%至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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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去年審理446宗國安案
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報告指出,司法機構持續面對司法工作的壓力,尤以高院及區院尤甚,高院的刑事案,包括與國安相關的案件在內,由2022年的223宗倍增至2023年的446宗,而國安案主要由高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一般而言,這類案件較為複雜,審期亦往往較長」。另外,區院在處理與2019年事件相關的案件至今超過9成已結案,餘下案件絕大部份已排期在2024年餘下時間和2025年審理,司法機構預計這類案件對司法工作影響將會逐步減退。
司法機構將會視乎情況,以內部或外聘暫委、短期或署任等短期方式增加人手。現時平均約有40名外聘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同時於不同級別法院工作,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65或70歲,亦可獲延任至70、75或76歲。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何君堯發言時說:「加3%好支持嘅,就算加30%我都係好支持」,又建議可從律師會13,000名會員招攬人才當法官,若吸引到「1%精英」也有130人,足夠填補人手空缺。行政署長伍江美妮表示,司法機構沒有就法官或司法人員聘請設定律師或大律師比例,所有符合資格均會考慮,現時各級法院將有20%法官及司法人員擁有律師執業資格,以及80%持有大律師執業資格。
本身是大律師的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認為,3%加薪未能應對未來的法官退休潮,建議當局設有「指標或標示」要求資深大律師幫手做法官協助司法機構工作。伍江美妮稱,非常同意委任資深大律師為暫委法官,將繼續物色及邀請吸引資深大律師,舒緩法院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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