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控方指何桂藍專訪「與中共周旋」煽動 鍾沛權:衷心覺中國強大無受危害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16日)在區域法院進入第31天審訊,控方開始就《立場》涉相關控罪的17篇文章逐一盤問前總編輯鍾沛權,首篇涉案文章是「民主派35+初選候選人」、《立場》前記者何桂藍的一篇專訪。控方指,專訪提及何進入議會「會用一切方式與中共周旋」,又稱何呼籲「與中共對打」是將國家變為敵人,內容具煽動性,嚴重煽動讀者憎恨中央、香港政府。鍾沛權表示不同意,直指「我哋中國,我係衷心覺得好強大,唔會咁樣危害到國家安全」,重申何僅表達對政府不滿,並非煽動。鍾又否認《立場》的專訪為何參選「鋪路」,並指何經傳媒訪問進一步交代其政治主張後,當時其支持度已減少。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綜合港媒報道,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認為,煽動罪的控罪分為兩個層面,分別是文章是否具煽動性,及發布文章是否意圖煽動。何佳藍在《立場》的專訪中提倡「同中央周旋,要同佢打過」,是煽動讀者憎恨中央。

鍾沛權答辯時表示不同意,強調該文的「打」不是指使用武力,他理解的煽動是引致即時暴力的行為。而批評政府或與抗衡當權者的聲音,在開放社會中很普遍。香港在回歸前後一直容許批評中共的聲音,再激烈如已故科幻小說作家倪匡憎中共「憎到佢死」,這是香港言論自由的特色,亦是體現實行「一國兩制」的證據。

鍾:若傳媒噤聲反引憎恨

鍾認為,人民一定會對政府有不滿,憎恨來自政府如何對待批評聲音,若選擇噤聲,反而有更大機會引起憎恨。而針對公權力、政府的批評,在言論自由空間下應該容許最激烈的批評,因為政府擁有權力和資源,如果做錯事後果巨大。他強調,何在專訪所說的要與中共周旋是表達其政治立場,「除非佢提倡即時暴力行動」,否則並不是所謂煽動。

鍾還指出,在20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的討論中,法律界也認為煽動罪過時,不符人權法和《基本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故他「無想像過會受煽動罪嘅針對」,發佈文章前不會審視是否觸犯煽動罪。

控方反駁,《基本法》同樣限制危害國安的言論,但何桂藍「呼籲周旋,將國家變成一個敵人,咁樣唔會危害國家安全咩?」鍾則說,他一直認為國家強大,「唔會咁樣危害到國安」,亦認為何桂藍的言論是針對執政政府,她尋求手段更換政府,或表達不滿,並不會危害國安。

何關乎公眾利益需如實報道

另外 ,控方與鍾亦就媒體人物專訪為如實報道作出爭論。控方質疑即使是受訪者非法或煽動言論和主張否都要如實報道時,鍾回應指只要其言行不會引發即時暴力,損害公眾健康,或指名道姓誹謗他人就可報道。他表示,何桂藍作為公眾人物,其主張和行動關於公眾利益,因此需要盡量如實報道,即使主張和意見有多激烈,都不應視為煽動。

控方又質疑,該篇專訪是否為何桂藍參選「鋪路」,以突出她不是為貪「近十萬元薪津」,而是為抗爭參選。鍾強調,從未想過要「吹捧」一名參選人,當日是因評估何桂藍受注目,較多人想支持,而何最大的政治資產正是其記者角色所累積下來的聲譽與民望。作為媒體,需要透過專訪詳細交代其角色轉變,思想根源和想法,「唔係想捧佢,吹捧或者讚揚,絕對無咁嘅意圖。」

據鍾觀察,何的支持者由溫和民主派,到較激烈抗爭者或本土派都有。但是在何桂藍接受不同媒體訪問,進一步交代其政治主張後,兩方面的支持度反而減少。雖然她最終在新界東初選得票最高,但沒有如外界估計大幅拋離其他參選人。

標籤: , , ,


一齊撐起《追新聞》

一齊撐起《追新聞》

訂閱《追新聞》Patreon 支持,閱讀所有「追・新聞」、「追・專題」以及「追・專欄」的全部報道內容,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訂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