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還柙至今逾2年,她堅持不認罪,並在監獄內繼續發聲。由「29原則」(The 29 Principles)發行的紀錄片《幸彤在監獄》,目前在全球各地進行社區放映。馬來西亞公民組織「柔南黃色行動小組」原定在上周六(3月30日)柔佛州新山士古來舉行社區放映活動,當地內政部和警員突然掩至,以「未經電檢局審查」為由禁止放映,並帶走活動協調員李成鋼扣留問話,其後獲准保釋。李成鋼接受《追新聞》訪問時表示,執法人員在檢查手提電腦發現沒有儲存相關影片,已歸還給他,只沒收扣查外置電腦硬碟。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幸彤在監獄》上月已在吉隆坡、怡保順利放映,惟上月16日在檳城的放映活動因故取消,未知原因,新山則為最後一場,活動原定租借「47號課室」播放影片。 柔南黃色行動小組發聲明指,當日下午2時,幾位成員正準備播放影片時,13名來自內政部和警察部的執法人員上門調查,他們引用《電影審查法令》逮捕小組成員李成鋼,而李成鋼為該活動的「協調員」,他存放紀錄片的硬碟以及手提電腦均當刻被沒收,並帶返內政部錄取口供,直至約下午4時45分獲准保釋,離開內政部。
於2011年成立的柔南黃色行動小組在聲明中重申,過往曾播放不同國家、不同議題的紀錄片,「這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故」,對於內政部和警察部門勞師動眾上門調查的行為感到不解,也不知道是哪方人士舉報,「我們認為這樣的行動是毫無必要的,這是在浪費國民的納稅錢。」
紀錄片未經送審遭禁播
李成鋼受訪時指出,理論上不是影片被禁,而是未經審查,根據《電影審查法令》任何影片必須送審,但一如聲明提及,同意自由電影網絡(Freedom Film Network)執行長夏美玉所言,在現今時代,要求所有影片都送審的相關法令是不現實的,它只會淪為打壓異議的工具。他認同,雖然安華執政,但馬來西亞的言論自由仍然受控,這次執法行動就是其中一例,公民社會仍需努力。被問到《幸彤在監獄》會否在其他城市繼續舉行社區放映會,李稱:「不確定,不排除會造成寒蟬效應。」
根據馬來西亞《電影審查法令》,任何人不得擁有或使其擁有或發行、展示、分發、製造、製作、銷售或出租未經電檢局批准的影片或影片宣傳資料。一經被判罪成,可被罰款5,000至30,000令吉(約8,300至50,000港元),或最高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學運組織「馬大新青年」在Facebook貼文回應事件,題為「《影片審查法令》,表達自由歸零」,指《幸彤在監獄》講述鄒幸彤為香港民主抗爭的紀錄片,並未觸及任何敏感內容,懷疑今次放映會被打壓,是有心極端人士基於異見而惡意舉報的結果。文章認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每個人秉持這不一樣價值觀和主義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令人最悲憤交加的是,政府竟也一同使用公權力來打壓公民組織的表達自由。」
馬大新青年:馬來西亞政府正年打壓言論自由
馬大新青年提到,馬來西亞政府歷年打壓言論自由,內政部官員曾強制沒收馬共主題書籍,今次衝入會場阻止紀錄片放映,都是政府箝制人民言論及表達自由的最佳證據。該組織指,國際特赦組織早前已呼籲當局廢除或大幅修訂侵犯言論自由權的法律,當中包括《電影審查法令》,該法令對影片放映的限制不僅阻斷接觸真實世界、構建獨立思想的媒介,其不透明性更是讓創作和放映者擔驚受怕、束手綁腳,甚至陷入自我審查的窘境,這是言論發言及表達自我或藝術大開倒車的表現,因而呼籲「廢除惡法,歸還人民一個可以盡情思辨、容許批判精神的自由天地!」
紀錄片《幸彤在監獄》(She’s in Jail)片長104分鐘,記錄鄒幸彤合作夥伴及朋友的訪談,以及她作為大律師及女性人權捍衞者,因追求民主自由、公義而成為階下囚的經過。紀錄片上月開始,分別在美國、加拿大、英國、台灣、馬來西亞、南韓等地進行社區放映。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追新聞》無金主,只有您!為訂戶提供驚喜優惠,好讓大家支持本平台,再撐埋黃店。香港訂戶可分享給英國親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