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中國超級大使館|6.14集會放煙花被落案   陳白山被控違爆炸品條例周四上庭

香港社運人士陳白山今年6月14日在倫敦反對中國駐英「超級大使館」示威完結後,在皇家鑄幣廠舊址外施放煙花,被警方即場抄低個人資料。他向《追新聞》證實,自己被控違反《1875年爆炸品條例》第80條,將會在星期四(14日)早上上庭,會考慮認罪。

《追新聞》特約記者 Kris Cheng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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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在街上或公眾地方投放煙花可處以不超過第五級的罰款,即是由裁判官考慮被告經濟情況後給予沒有上限的罰款。

陳白山是尋求庇護者,正等待難民庇護結果。今年6.14示威當日,大會宣布集會結束後,示威區圍欄附近地上冒出藍煙,陳白山據報被警察截查,抄下個人資料後獲釋。當時,陳白山接受訪問時指,「我係 shame of 你哋呢啲香港人囉所謂⋯⋯最簡單呢度有任何巴勒斯坦集會都會放煙花⋯⋯你哋做過啲咩?檢討一下啦。」

大會當日指有3,500人集會,而多個在英港人組織已計劃本月23日發起第五次大規模反對中國超級大使館示威,部份城市正着手籌組前往倫敦的巴士團,希望在副首相韋雅蘭(Angela Rayner)下月9日作最終決定前盡力表態

陳白山曾活躍於香港社運圈,他因為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案「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2016年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他因為多次缺席義務工作及失去聯絡長達兩個月,被改判監禁3星期。其後,香港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申請,他在2017年被改判監13個月。陳白山與其他被告上訴到終審法院,最後他們在2018年獲判上訴得直,即時釋放。

陳白山又曾被控在2014年示威中襲警,他其後脫罪。他亦曾被指控盜用鄰居Wi-Fi,號召他人非法集結,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但控方其後指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有不誠實的意圖,決定撤銷起訴。其姊陳玉峰也曾參與社運,是佔中秘書處義工,後來成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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