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家安全法案》(National Security Bill) 周二(11日)正式成為法令,新法把外國干預視為違法行為,包括干預投票及言論自由等,同時引入一項新的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要求經外國授意下從事政治影響活動的個人或實體按要求登記,以增加有關政治活動的透明度。
英國國會去年5月開始審議《國家安全法案》,制定打擊敵對國家活動的綜合框架,取代既有的反間諜法例,法案經國會通過及取得王室御准後,於周二正式成為法令。英國內政部聲明指,對於試圖對英國進行敵對行為的國家,新法下的英國將是一個更困難的目標,包括間諜活動、外國干預、破壞及危害生命的行為。「俄羅斯仍然對英國安全構成最嚴重的威脅,儘管我們也看到中國的干涉,包括對英國社區的干涉,而伊朗亦尋求殺害或綁架英國人或身處英國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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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表示,《國家安全法案》徹底更新英國過時的間諜法,並向英國的執法及情報機構,賦予嶄新及更新的工具,以阻嚇、偵測和破壞現代國家的威脅。
新法首次把外國干預視為違法行為,包括干預投票及言論自由,範圍將適用於代表任何國家的個人,意味英國將更有能力應對各種惡意活動、不論是虛假訊息、網絡攻擊、選舉干預、甚至包括使用化武在內的人身攻擊行為。
引入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
《國家安全法案》引入一項新的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計劃主要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適用於任何在外國勢力授意下的政治影響活動,第二進階部份適用對英國安全及利益構成風險的國家。
英國可要求上述涉及外國勢力或受外國勢力控制的實體進行登記,未能按要求登記將會構成刑事犯罪。登記計劃將提高外國政治影響力的透明度,並向那些秘密為國家行事、同時對英國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人士定罪。
英國安全事務國務大臣董勤達(Tom Tugendhat)表示,英國面臨來自外國日益增加的威脅,「過去數年我們看到試圖傷害我們民眾、破壞我們經濟及民主的行為……國家安全法案提供揭露此類活動並追究肇事人責任的工具」。
英國軍情五處(MI5)處長麥卡勒姆(Ken McCallum)亦指英國正面臨以大規模運作的國家級對手,「他們針對英國民眾及企業所採取的策略毫不猶豫」,《國家安全法案》將更新英國的力量,擁有一套現代法律去應對當今的威脅。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形容《港區國安法》與英國《國家安全法案》之間的分別像「白天和黑夜、光明和黑暗」,英國《國家安全法案》保護自由及捍衞民主,《港區國安法》則破壞自由及把民主視為犯罪。
被列為中共代理人 李貞駒控告英國軍情五處
另外,英國軍情五處(MI5)去年初向英國國會警告,點名指英籍港裔律師李貞駒(Christine Ching Kui Lee)為中共中央統戰部工作,在英國廣佈「諜網」進行政治干預活動。英國軍情五處發現,李貞駒代表身處香港及中國的非英國籍人士,向在任英國議員及爭取成為議員的人士提供財政上的捐獻。
路透社報道,李貞駒否認有關指控,現正於倫敦法院控告MI5涉嫌侵犯她的人權並尋求賠償,但具體金額不詳。李貞駒的代表律師穆曼(Tony Muman)周二向英國調查權力法庭(IPT)表示,MI5對上一次發出所謂安全干預警告已是「至少80年」前,他說李貞駒不知道有關警告,她是在看到傳媒報道後,才知道被「視為國家的敵人」。
穆曼在法庭文件指出,在事前未有定罪下,李貞駒的聲譽受到嚴重及公開的攻擊,「她主張自己是國家行動的受害者,她尋求保護自己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