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4|記協逐點反駁警方無阻礙記者採訪謊言   警方發爛渣再要求即撤回聲明

警方在六四當天多番阻撓記者於銅鑼灣採訪,記協前主席麥燕庭更在警方半威嚇下受騙上警車被帶返警署,無法完成採訪工作。記協周一(5日)要求警方尊重新聞採訪工作,警方同日即強烈譴責記協及要求撤回聲明。記協主席陳朗昇於周二再發署名公開信,促警方勿動輒以國家安全之名限制新聞自由,又推介兩篇中國大陸文章予警方學習新聞採訪技巧,結果惹來警方發表措詞更強烈的聲明,三日內第二度要求記協立即撤回聲明和論述。

陳朗昇周二發公開信,上款是負責公共關係的警務處助理處長陳東。陳朗昇在信中指,記協一向重視與保安局及警方的工作關係,但對於警方動輒以國家安全之名限制《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新聞自由權利,表示深感憂慮。警方在之前一天發聲明稱,記者並無不被警員截停搜查的「特權」,又聲稱若麥燕庭當時「配合在場警員依法執行職務」,相信她不會被帶返警署云云。陳朗昇指出,記協無要求甚麼「特權」,實際上,過去數年不但無記者可抗拒警方截查,甚至有記者即他本人在採訪時被警員指截查時不合作,遭被捕及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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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願為前線警員講解採訪方法

陳朗昇續指,警方在六四當日共帶走11男12女涉嫌「破壞社會安寧」,而根據警方來信,麥燕庭是因為「沒有佩戴記者證」及「沒有明顯採訪行為」而被帶到灣仔警署。不過,陳朗昇表示,麥燕庭當日在警員查問時有配合出示記者證,亦有向警員表明正在採訪,認為一般人都不會將「沒有佩戴記者證」及「沒有明顯採訪行為」,跟「破壞社會安寧」扯上關係,質疑警方理據何在。

陳朗昇又引述麥燕庭稱,當日採訪時毋須站在最前線,故在路旁觀察警方截查市民,他指在旁觀察與在截查地點守候,是常見的新聞工作及重要技巧,認為一般人都不會認為只有拿着攝影器材或書寫工具才是記者。他向陳東推介兩篇大陸的新聞採訪技巧文章,包括黑龍江一級期刊《新聞傳播》2014年第一期學術論文《淺析新聞採訪中的觀察技巧》,及四川新聞業界期刊《新聞界》1996年第三期論文《觀察採訪初探》,都有提到前線記者採訪技巧,稱記協可為前線警員講解採訪方法,避免日後再產生誤會。

麥燕庭前後被三批警員截查

陳朗昇指麥燕庭被截查前,有跟警方在場的傳媒聯絡員溝通,但之後仍先後遭三批警員截查,及合共收到三次警告;當她按指示隨警員前往封鎖區,卻又發現是被帶上警車,上車前更被警員警告若不合作就會被抬上警車。警方之前發聲明稱,將麥燕庭帶到警署是要「讓事件得到適切的跟進及處理」,但陳朗昇指,麥燕庭在抵達警署後先後三次要求警員盡快處理,以繼續採訪工作,但結果在搜查完隨身物品及了解事件經過後,警方就讓她在警署內呆等4小時,至晚上11時才放人。

警方在陳朗昇發公開信後一天,周三(7日)再發表措詞更強硬的聲明回應,批評記協一再發表「未經查證」、「以偏概全」的說法,令警隊形象受損,表示強烈反對、予以譴責再致函抗議,要求立即撤回有關聲明和論述,但完全沒有具體回應記協提出的各點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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