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諸啟邦因今年6月12日身穿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上衣及配戴印有「F.D.N.O.L」(「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口號英文縮寫)的黃色口罩被判罪成,成為首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稱:《基本法》23條)下的煽動罪首案後,58歲區健威去年12月承認舊煽動罪被判囚半年,出獄後再涉在YouTube、Facebook及X發佈「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共產黨下台」、「獨裁者習近平,早日下地獄」等言論,遭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區周五(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判監禁14個月。本案為第三宗涉及「新煽動罪」的判刑個案,連同周四(19日)判刑的兩宗「新煽動罪」案件,兩日內共有3人被定罪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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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聲明指出,判決在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下周二(9月24日)出席香港英商會(British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活動前頒下,預計李將在「2024年英商會香港峯會」(BritCham Hong Kong Summit 2024)上就外商在香港的經濟機遇發表主題演講,而不顧23條對企業構成的嚴重威脅。香港監察強烈譴責判決,並促請國際社會點名制裁涉事香港官員。
香港監察贊助人、Rotherham選區工黨下議員柴萍恩(Sarah Champion MP)認為,香港英商會邀請特首李家超宣揚香港優勢,而其政府卻以穿「煽動」T恤為由,將人送入監獄,令人深感憂慮。她呼籲,商會應緊急重新考慮邀請李家超在英商會峯會上發言的決定。她說:「正如今次判決所顯示,香港的情況遠非『一切如常』。商會不應為李家超提供平台,讓他證明以確保香港繁榮為名,施行嚴苛打壓的行為屬正當。」
香港監察贊助人、上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 of Liverpool)表示,因穿錯衣服就將人送入監獄1年多,很難想像比這更能完美展現李家超政府的多疑和過度反應了,「英國政府應譴責這種荒唐的濫權行為,並且應確保英國簽證暨移民署(UKVI)不會自動拒絕因政治動機而被判監港人的BN(O)簽證申請。」
🚨 First two convictions under #Article23 legislation: 14 and 10 months’ imprisonment for wearing and writing ‘seditious’ pro-democracy slogans https://t.co/0tjlR3VpwI@SarahChampionMP, Patron of Hong Kong Watch, said: “I’m deeply concerned that @Britchamhk is inviting Chief… pic.twitter.com/F6DYneEqy9
— Hong Kong Watch (@hk_watch) September 19, 2024
被告區健威原本打算就爭議控罪的合憲性提出質疑,但因應「快必」譚得志案,相關法律爭議不獲終審法院受理,區只好改為承認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被告明顯是挑戰國家主權,並反覆主張以革命去實現他的理念,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並指涉案內容不停重複,形成洗腦式的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別人的腦海中;若法律不及早介入,而任由個別煽動行為發生的話,最終會導致社會再次陷入亂象當中。蘇官考慮案情、國家安全風險、被告有前科及適時認罪等因素後,遂判處監禁14個月。
案件編號:WKCC27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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