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禮物|修訂《逃犯引渡條例》的涵義 – 【第五章:「灰犀牛」是可預視的經濟泡沫】

親愛的讀者:

Vincy同學繼續說:「我明白了!中央便可以肆無忌憚地在香港逮捕目標人士,即使你是持有外國護照的香港人或是不同膚色的外籍人士,一旦踏足香港土地,香港政府便可按照中國的引渡名單抓獲有關人士並引渡回中國。因此,現在的資本家不論其資金的源頭,只要是有參與過去30多年的資金搬運,都有機會成為中央逮捕的目標;中央亦是藉着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以高姿態向他們要回原屬於中國擁有的資金(外匯儲備)。」

我接着說:「由於西方發達國家近期加快運用法律起訴方式,以Money Laundering(洗黑錢)的罪名去懲罰甚至充公當中『來歷不明』的資金,所以估計一些近年才到港的資金其相當部份仍然停泊在港,其中部份已經用來購置豪華物業,要他們老實『歸還』祖國,必是數十個不情願,但倘若《逃犯條例》修訂成功,牽涉在內的資本家便會感到威脅,他們要不依隨大市走,要不各自跟背後行事的家族與國家談條件以息事寧人,這樣便可能促使相關人士主動和中央『講數』求和,國家在欠缺外匯的情況下便會要求他們加快將外匯資金從他國抽走,然後調回國內以增加自己在中美貿易談判桌上的實力;中央的如意算盤是:打從40年的改革開放以來,權貴們估計擁有並存放在國外的資金,少則是5萬億,多則達10萬億美元;只要能把當中的一半『班師回朝』,中國政府便有『充足彈藥』應付中美貿易戰及其他相關挑戰了;其數量相信足以讓中國支持開打持久戰至特朗普總統宣稱的『2+4』(餘下的任期及假想的連任任期)完結。」

事實上,從中共歷史角度來看,一向擁有「槍桿子」的一方便擁有最大的話語權,改革開放頭卅年(1978 – 2007),中國仍處於發展中的處境,有錢還不如有槍好,因為錢財於當時未具有動搖當權者的力量;相反,現時跑掉了的資金數以億、甚至十數萬億美元計,隨時僱用大量兵馬「造反」並非不可能,當權者自然要充分考慮這筆資金能產生的威脅,即使習主席牢牢掌握軍權和公安權,經參考90年的「蘇東波」事件引致蘇聯解體和約十年前的中東諸國變天之後,當今的當權派絕對要擔心政治「對手」有機可乘,以致喪失現時所擁有的統治權,所以目前的「灰犀牛」是可預視的經濟泡沫,而「黑天鵝」就是習主席突然在「電視機前」消失。

 

(《這個金融機構高管是這樣煉成的》之一百三十四,待續)

 

吳明德博士
資深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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