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是香港主權移交27年,也是連續第5年沒有七一遊行,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25日)表示,這特別日子要小心慎防過往一些不好的經歷,包括有公眾活動被人騎劫,但相信市民會珍惜現時安全平穩的局面,以喜慶態度渡過。另外,港警國安處起訴一名29歲男子,涉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字句,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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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周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今年繼續沒有七一遊行所反映的訊息。李家超重提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稱經過「黑暴」及港版「顏色革命」,社會很珍惜安全平穩的局面,相信市民會以喜慶態度迎接特區成立27周年紀念。
他指七一是一個特別日子,要小心慎防過往一些不好的經歷,包括有公眾活動被人騎劫,警方會一如既往,按實際需要做治安管理,又指當日有很多優惠和措施供市民慶祝,相信會是喜氣洋溢。
被問到政制改革是否他餘下任期的重點工作,李家超稱這並非優先處理事項,政府已處理《基本法》第23條立法,完成憲制責任,亦已完善地區治理,「我們會全面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政府在七一前夕洗太平地,港警國安處周日(23日)於將軍澳區拘捕一名29歲男子,涉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被指在今年3月至4月間,持續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
國安處周二落案控告該男子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2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最高可被判7年監禁,至於「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
今年3月23日23條生效後,連同本案被告,最少已有十多人因23條的煽動罪被捕,其中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與母親及舅父等8人,上月底被指在「敏感日子」於社交平台發佈煽動文章而被捕;社運人士「王婆婆」王鳳瑤本月4日在銅鑼灣街頭悼念六四,以及諸啟邦本月12日在沙田石門穿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上衣及戴着代表五大訴求的「FDNOL」黃色口罩,亦被警方以23條的煽動罪拘捕;諸啟邦相信是23條煽動罪通過後首宗檢控。
另外,一名58歲男子被指在23條生效當日至6月19日期間,在YouTube、Facebook及X網上平台發佈煽動陳述或相片,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據悉字眼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被告區健威上周五(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8月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2部電話及5部電腦,被告沒保釋申請須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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