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煽動案|國安警供稱《蘋果》6.24停刊日 首接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網媒《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周四(3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負責擷取《立場》網站內容的國安處警員廖浩明(音譯)透露,2021年6月24日、即《蘋果日報》最後一天發行日,首次接獲指示接手處理「立場案」,保存《立場》網站的證據。

國安警員供稱,由於工作量太多,在300多個連結以「螢幕擷取(screen capture)」方式處理,後來將當中30個網址列作證物,及就此錄口供,其他檔案「已經唔係證物,係所謂電子垃圾」。代表鍾沛權、林紹桐的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盤問,指刑事案中控方要將所有未被使用材料給予辯方,「控方無用嘅嘢都要提交畀我哋」,而「案件主管係關鍵人物」。控辯最終同意,由案件主管錄口供澄清。

控方提交網民留言呈堂:popo go to hell 3萬

控方周四繼續提交呈堂證明,當中包括《立場》Instagram帖文的留言,其後要求首名證人國安警鄧偉權(音譯)作供時讀出部份留言:「全家總動員,票投本土派」、「popo go to hell 3萬」、「Who care about狗安公署,我支持香港獨立,你咬我食呀,仆街!」「講起呢個政府同黑警,唔講粗口,好難形容得貼切」。主控官伍淑娟問「Popo」及「3萬」是甚麼意思?國安警回答,前者是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攞嚟侮辱警察」;「3萬」代表警隊人數。警員又在控方詢問下解釋,「心心」代表讚數,中間有「留言」鍵,旁邊箭嘴代表「分享」。伍淑娟問:「咁隔離支旗呢?」警回答:「呢個我唔知道。」

伍淑娟表示,帖文下的留言是重要的,會看到讀者反應,並指會作出進一步陳詞。余若薇質疑「重要性喺邊?有啲讚佢,有啲鬧,邊啲控方認為重要?」伍回應「講咩要『加油』、『手足』係大肆呼籲,stir up(煽動)到大家」,法官郭偉健打斷雙方爭辯,指文件已作呈堂證據,「我會思考」,並提出疑問:「留言係咪唔可以刪除?例如講粗口可唔可以刪除?譬如有留言留咗3個月,一開始梗係無得控制啦,但3個月喎,係咪無權刪除呢?」郭官這番說話,令旁聽席「嘩」了一聲。

余若薇盤問國安警有否睇《立場》直播

余若薇指出,《立場新聞》主打直播新聞,盤問國安警有否看過立場直播?國安警回答知《立場》有很多直播,但沒特別觀看。余指涉案文章部份受訪者包括羅冠聰、何桂藍、張崑陽等,問國安警有否在《立場》搜尋相關人物被批評的文章,「例如李家超鬧羅冠聰,你有無睇過?」又「有無去其他媒體,例如星島、東方、有線、NOW睇下有無同樣題材?」國安警表明沒收到指示,不會處理同案件無關的工作。

控方在庭上播上羅冠聰專訪、梁頌恆直播訪問,以及何桂藍的〈內會戰事 如箭在弦——五分鐘講下內會發生緊咩事〉,余若薇指,何桂藍短片與另外2條影片不同,沒有立場標誌,可能由何或其他人拍攝,只是內嵌在專訪文中,並解釋何桂藍參選正是希望「除下記者證」,逾越「記者」的「專業界線」。

被告依次為《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及林紹桐(34 歲),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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