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遭港警國安處搜捕的網媒《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被控一項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被告還柙超過10個月,周一(3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鍾、林二人不認罪,《立場》母公司沒有代表出庭,也屬於不認罪。案件原本由謝沈智慧女法官處理,但謝官感染武漢肺炎需要接受隔離,於上周六臨時改由審理羊村繪本案的法官郭偉健接手。控辯雙方就「檢控期限」法律爭議完成陳詞,郭官指需要考慮,押後案件至周二(11.1)裁斷,至於「煽動意圖」及「控罪有否違憲」的問題,則可於審訊時處理。
10篇文章於檢控期限前6個月已下架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控方指,17篇文章用來檢控被告的一項煽動罪,而非分別控告17項煽動罪,是證明被告持續展示煽動目的,因此認為不受「檢控時限」限制;加上17篇涉案文章中,10篇屬「外顯行為」(overt act),與另外7篇具有煽動目的,因此亦成為檢控基礎。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案件與「羊村繪本案」均在「檢控期限」存在爭議,但兩者最大分別是,羊村繪本案是持續發佈,相關行為包括即將出版的第4本繪本及親子共讀會,但本案有17篇涉案文章中,有10篇於檢控期限前6個月已下架,煽動罪檢控期限為6個月,應以出版物的發佈日期計算,因而部份文章不應視為「仍發佈」。
控方在庭上提出,除涉案共17篇文章,希望再呈上另外3篇有關「監獄」的文章作為呈堂證據。《法庭線》報道指,該3篇文章為「智慧監獄系列」報道。余若薇強烈反對,指該3篇文章並非煽動文章,若以控方做法,「你無限止境啦……我哋根本唔知道,控方會依賴咩證供。」她為在審前覆核時,謝沈智慧已清楚控方只依賴17篇文章,「佢同謝官面前承諾咗,唔可以咁樣偷襲我哋……都開案啦,我點樣攞指示?」郭官指示,3篇文章可以在較後階段、回應辯方證供時傳召。
煽動罪屬古舊條文 傳媒擁第四權有責任監察公權力
至於憲制爭議方面,控方認為毋須證明被告具煽動意圖,只要知悉刊物有煽動意圖已可入罪,亦認為罪行合憲。郭官早前就羊村繪本案已裁定須證被告意圖,控方稱得悉裁決後仍維持其立場,會提供更多資料讓法官重新考慮。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認為須證明被告具煽動意圖,直言控方指控的大部份文章均僅引述他人說話,但傳媒有責任報道各方意見,「佢報道殺人犯,唔係等於佢支持殺人犯」,須證被告具犯罪意圖才可入罪。她又指,煽動罪是古舊條文,多年來有演變,或與現時《基本法》所列明保障的言論和出版自由相牴觸;而控罪條文不清晰,對言論自由的限制不合理也不相稱。
余若薇形容,控方指稱煽動界線視乎屬「高層」或「低層」煽動,若屬高層就是煽動,低層就沒事,正是控罪不清晰之處。她直指傳媒是第四權,有責任監察公權力,「如果逢親一篇文章有些少批評你就話佢犯罪,傳媒就唔使做㗎嘞」。她舉例指,法律學者亦經常批評法官判詞,但只有明顯惡意針對才會犯罪,而普通判斷上的錯誤、或誤以為沒有問題並不構成犯罪。
大批《立場》前員工今到場旁聽,還柙逾10個月的鍾沛權和林紹桐精神不俗,分別身穿藍色恤衫和藍色間條毛衣出庭,步入法庭時與旁聽人士互相揮手。
控方呈公司註冊紀錄、鍾沛權結婚證書
控方透露呈堂證物包括《立場新聞》的公司註冊紀錄、鍾沛權的結婚證書等,遭辯方批評與案無關。控方解釋欲證林紹桐和鍾沛權自《主場》過渡至《立場》,並與《立場》公司主腦之一蔡東豪有長期合作關係;及欲證明鍾與其中一篇涉案文章的作者、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為夫妻關係,她擬認勾結外國勢力案及發佈煽動刊物罪,現正還柙;而《立場》在收到公眾捐款後匯錢去英國成立公司。控方特別提到,《立場》自2019年社會事件,大眾捐款「忽然升得好犀利」、大增十多倍。
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52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4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佈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的刊物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6名《立場新聞》高層及前高層去年12月29日被捕,《立場》同日停運及被凍結6,100萬元資產。鍾沛權及林紹桐翌日被落案起訴「串謀發佈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