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律政司三連敗 李家超即提人大釋法阻黎聘英大狀

74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國安罪名的案件,早前獲法庭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狀Timothy Wynn Owen代表抗辯,律政司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結果再輸一仗三連敗,終院周一(28日)頒判詞指律政司在上訴時才提出「全新論點」,遂判其敗訴。特首李家超隨即召開記者會,聲稱特區政府無有效方法防止海外律師受外國操控,宣佈會提請人大釋法,阻止黎聘英大狀。《華爾街日報》分析指,終院海外法官日後亦可能被相同原因禁止處理國安法案件。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於周一下午約4時頒佈判詞,駁回律政司上訴。判詞指,律政司在上訴至終院的階段,才提出全新論點,雖然認同有關論點具重要性,但並無在高院及上訴庭討論過及詳加解釋,終院須考慮對另一方是否公平,而且律政司一方上訴時亦沒有提供證據支持其論點,代表律政司的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聆訊時拒絕回應終院的疑問,因此駁回律政司上訴申請,並須支付訟費。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英大狀,之前已兩次被高院駁回上訴,遂直接向終院提終極上訴。

袁國強在上訴時曾提到,訂立「港區國安法」目標之一,是防範外國或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聘用海外大狀有違「港區國安法」目標與立法原意;又稱「港區國安法」多項條文提到要保護「國家機密」,但海外大狀處理完案件後離港,不受相關法例約束。「港區國安法」亦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防範、制止及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除非申請人有特殊情況,否則法庭不應酌情准其聘用海外大狀處理國安案件。

黎智英案料延後   12月1日無法開審

在終院頒佈判詞後,特首李家超隨即在傍晚6時45分召開記者會,宣佈會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在香港無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能否以任何形式處理國安案件的工作。他表示,周日(27日)收到中央發函,要求他報告「港區國安法」實施兩年多以來的工作情況,香港國安委已就此召開會議。他稱已考慮多項因素,提請人大釋法是適當及必須的決定。

黎智英的案件本身定於周四(12月1日)開審,李家超表示,律政司會申請將案件押後。他說尊重法院決定,聲稱釋法並不影響被告選擇律師權利,又指今次提請人大釋法與終審法院海外法官的委任制度是兩回事。

多個中央駐港機關在李家超舉行記者會後隨即發聲明,支持就黎智英案提請人大釋法。港澳辦指香港法院准許黎聘英國大狀,是違反「港區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中聯辦批香港法院的決定為外國插手干預開了方便之門,更有損本地律師職業聲譽和香港法治形象。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表示「嚴重關切」事件,指若准海外律師參與危害國安的案件,有違國安法立法初衷、法理邏輯和公眾觀感,又揚言公署會兜牢國安底線,決不允許國家安全一孔破窗云云。

錢志健發起為黎智英禁食祈禱8小時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透露,人大常委會12月底將有例行會議,料將討論到今次釋法的議題,但暫時亦不清楚會否在此之前就加開會議處理,相信常委會會研究。

終院的判決及李家超提人大釋法獲外媒關注,彭博社、《華爾街日報》都有大篇幅報道。左報及建制陣營連日來不斷向終院施壓,試圖逼其准許律政司上訴,惟終院最後仍企硬,但《華爾街日報》訪問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指出,今次特區政府的做法令終院尷尬,再次衝擊香港脆弱的法治及司法獨立。終院的海外法官制度一直被特區政府當作是香港仍有司法獨立的招牌,但黎恩灝指,今次事件可能會對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制度帶來影響,當局日後可能基於相同理由,禁止他們處理國安法案件。

一直關注香港良心政治犯情況的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發起「Pray for Hong Kong #freejimmylai」行動,在星期三(11月30日)香港時間晚上11時為黎智英祈禱及禁食8小時。他表示,選擇該日期原本是希望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凝聚人心,為黎智英打氣,雖然現時隨着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開審日期很大機會推遲,但他們會如期進行,並呼籲網民屆時可一同參與,點起蠟燭及禁食8小時,有關活動亦會在錢志健的YouTube頻道分段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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