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華爾街日報》社論斥港府「打雜」濫用法制 壹傳媒前董事:釋法反映基本法一文不值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五(30日)就港區國安法釋法,引起國際反響。美國《華爾街日報》周一(2日)以編輯部評論名義發表社論,形容人大釋法是「共產政權及其打雜(factotums)濫用法制以達目的」的最新例子,斥行政長官李家超不擇手段,以達致他想要的結果。法國《世界報》(Le Monde)則形容事件屬「政治司法大長篇」(saga politico-judiciaire),但黎智英明顯已沒有選擇律師的權利。

《華爾街日報》的評論文章以《黎智英不會獲得其律師》為標題,稱北京首次表明香港政府有權阻止外國律師加入案件。文章形容外籍律師是香港司法獨立的風向標之一,而李家超在香港多個法院敗訴後,「乞求」(beseeched)北京助他阻止黎智英僱用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為辯護律師,但Tim Owen過去也多次代表香港客戶。

文章提到港府宣稱人大釋法無損香港自治,原因是今次人大釋法決定身兼國安委主席的香港行政長官,有權力就涉案律師發出證明書,形容這「技術上」沒有凌駕法院的權力,但事實是以上的新詮釋,都發生在李家超要求禁止Tim Owen代表黎智英之後,而北京亦封殺日後涉及國安法案件的外籍律師行政決定司法覆核權利,「世人都再一次目睹國安法如何讓政府『攞正牌』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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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報章轟「政治司法大長篇」

《世界報》形容黎智英案屬「政治司法的大長篇」(saga politico-judiciaire),但無論這故事的下一章內容如何,黎智英都「肯定沒有」選擇辯護律師的權利。報道以引號指出黎智英去年12月10日被指「欺詐」遭判監5年9個月,稱類似案件過往一般只會被判罰款,黎智英被判囚只屬「等候式監禁」(n’est qu’une peine d’attente),目的是讓他在接受國安法審訊前無法出獄。

英國《泰晤士報》引述壹傳媒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美國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HKCF)主席祈福德(Mark Clifford)稱,李家超並未獲得民意授權,釋法卻使他可以凌駕於法治之上,亦反映《基本法》一文不值,形容「黎智英可在香港獲公平審訊的想法只是幻想」。

美國《華爾街日報》/英國《泰晤士報》/法國《世界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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