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日審訊重點
・辯方開始向張劍虹展開盤問
・張劍虹確認與黎智英有同樣價值觀
・張稱黎智英有下達編採指示
・張同意報紙擁既定立場並沒有問題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9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上周五(26日)完成控方主問,周一(29日)由辯方開始對張展開盤問。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先談及張劍虹的個人背景,問張是否與黎智英有宗教信仰,張劍虹指他是基督徒,但黎智英則信天主教。彭耀鴻續問張劍虹是否相信言論及新聞自由,不同意及反對極權,並堅定相信傳媒屬第四權,需要監察政府,張表示「同意」,指自己與黎一樣相信這些價值。
彭耀鴻繼而問《蘋果》其他記者編輯是否同樣相信這些價值,張答不肯定,因公司團隊龐大,可能有人只是「打份工」及作出配合,但不肯定員工是否有這些信念。張劍虹又在盤問下相信陳沛敏、羅偉光、馮偉光等人都與黎智英擁相同價值,但楊清奇則不確定。
辯方展示張劍虹與陳沛敏的WhatsApp對話,陳沛敏談到有關前特首梁振英向《蘋果》的廣告商施壓,張當時回應陳沛敏,稱《蘋果》為捍衞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絕不妥協。
張:黎絕對有給予編採指示
辯方稱黎智英從來沒有訂立任何編採政策,張劍虹不同意,稱就算黎與其他高層有相同價值觀,不代表黎沒給予指示,強調黎「絕對有喺飯盒會畀指示」。他解釋黎的編採指示不單是價值觀,例如《逃犯條例》中,其指示為催谷市民上街,向政府施壓撤銷條例,並非只是自由、民主、言論自由,而是整份報紙的方向。張相信如果無黎智英清楚的編採指示,即使其他下屬相信言論自由、法治,亦不會做這些報道。
辯方問張劍虹如果不同意黎智英的指示是否可拒絕,張不同意。辯方再先後展示《蘋果》編輯室約章和《蘋果》年報,張確認《蘋果》有編輯自主權和言論自由,但不同意言論自由包括「向老闆說不」。
彭耀鴻問不同報紙有其方向指示,如《蘋果》較開放、《明報》較保守及支持政府、《星島日報》則更保守及支持政府、《文匯報》及《大公報》亦更為支持政府,張劍虹一律表示同意,也認同彭耀鴻稱傳媒擁有不同立場,本身並沒有問題的說法。
其後辯方又問《蘋果》及壹傳媒是否有一直有編輯自主,張回應是「有編輯自主嘅想法」,但黎智英的編採政策是「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他是負責監督下屬執行黎智英的編採政策,但編輯不會就每篇文章的角度向他取得批准,而張及黎每天都會看《蘋果》的網上新聞及報紙。
形容《蘋果》2014年後大變
張劍虹早前接受控方主問時,曾形容《蘋果》2014年前的形象,主要為娛樂新聞及狗仔隊等,但其實在2014年前,《蘋果》已在政治議題上有鮮明立場,張對此同意。隨後辯方展示包括1997、1999及2005年的《蘋果》頭版,顯示《蘋果》並非在2014年才有重大轉變,而是一直鼓勵讀者上街。
張劍虹不同意,稱《蘋果》過去也會「做大」六四及七一的報道,但《蘋果》在公眾形象上仍均以狗仔隊及娛樂見稱。他續指當時作為總編輯,可感受《蘋果》2014年後有很大轉變,並非「登一頁(報紙)叫人上街或爭取普選咁簡單」,而是由黎智英策動宣傳近半年的計劃,例如黎指示張租用大廈外牆登廣告,呼籲市民參與公投。
隨後中央推「一國兩制白皮書」,黎智英冀安排大量貨車作行為藝術在全港遊行以反對白皮書,黎又以《孤星淚》改篇歌曲指示《蘋果》平台找人演唱,黎也有份參與。及後的佔領運動,黎「坐到最後一日被警方帶走」,故張認為《蘋果》有很大轉變,並非如以往般每年六四七一「叫人去燭光悼念同遊行」。
案件周二(30 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追新聞》無金主,只有您!為訂戶提供驚喜優惠,好讓大家支持本平台,再撐埋黃店。香港訂戶可分享給英國親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