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高志活這封信函,分別是發送給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與公眾聯絡的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警務處處長辧公室,以及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簡啟恩;副本同時電郵致香港駐丹麥代表處以及丹麥外交部。他在信中引述港媒《星島日報》本月2日報道指,警方國安處已就他有意藉「國殤之柱」相關事件,「來港進行政治騷制定拘捕行動」,並研判啟動《港區國安法》第55條,將有關案件交由駐港國安署行使管轄權,安排移交中國審訊。 高志活明言,對於該報道感到非常驚訝。
「本人自2012年已未再踏足香港,更從沒有在該處從事過任何犯罪活動。 我在香港唯一的活動就是協助推動各種藝術展覽,但據我所知,這些展覽已成過去,不再被允許。相反,我覺得自己才是香港有關當局濫權的受害者。香港大學沒收了本應屬於我的私有財產、雕塑『國殤之柱』。 該雕塑已被放置在香港大學已超過 25 年。 我曾多番嘗試聯繫港大,並提出親自前往香港拆除雕塑,並送回歐洲。 然而,港大單方面在2021年12月23日決定拆除該雕塑,並將其存放在一個貨櫃箱中。」
高志活續稱,香港執法部門在今年5月22日突然沒收「國殤之柱」,並作為控告本港民主運動人士的證據,他已覺得自己的藝術表達自由與私有產權受到侵犯。因此,當他早前聽到港警已對他發出通緝令以及計劃將有關案件「送中」審理的消息時,感到完全無法理解。
「如果真的有(針對我的)通緝令,那麼邏輯上應該先有指控我的罪名。然而,我無被知會過涉及甚麼控罪。」高志活懇請,港府相關部門在14天內盡快作出三點澄清,包括是否已對他提出指控,以及究竟他涉及甚麼控罪;是否已對他發出拘捕令,或是否有計劃拘捕他;最後是有關港府何時將「國殤之柱」歸還給他,能否有進一步交代或說明。
據《自由亞洲電台》早前報道,《星島日報》是在報道悼念「七一刺警案」死者梁健輝的中大博士生曾雨璇的法庭案件時,提及有關警方計劃拘捕高志活的消息。據了解,警方今年6月在曾雨璇的住所,搜獲一批屬於高志活「Banner Manifestations」活動的大型「國殤之柱」海報,該海報相信由流亡美國的民運人士周鋒鎖從美國寄出。周鋒鎖曾於今年6月4日在社交平台表示,那些直幡是由他提供,並稱願為此承擔所有責任。隨後,曾雨璇被加控煽動罪,控罪指她約於今年5月8日至6月1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名為「周鋒鎖」的人及其他人,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