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本月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法庭禁制令,全面封殺2019年抗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政府網站早前公佈有意就禁制令抗辯人士,需於6月21日或之前到灣仔警署向警方提供個人資料,而案件將排期至7月21日高院審理。律師司上周三(21日)回覆港媒稱,截至6月21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一方的身份參與法律程序,將會依法及按法庭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根據網媒《法庭線》周五(30日)報道,前支聯會副 主席鄒幸彤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
按法庭命令,鄒幸彤一方須於接獲案件相關文件後的7天內,將書面反對理由呈交法庭存檔,以及交予律政司一方。
目前,鄒幸彤因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政權案還押,目前仍未獲排期審訊。鄒另涉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今年3月被裁定罪成,判囚4個半月,法庭原本批准她就案件保釋等候上訴,但鄒指保釋條件包括禁止受訪,認為有礙表達自由,因而拒絕接受。鄒另涉2021年六四煽惑集結案,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控罪,但今年6月8日律政司獲終審法院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排期至11月22日審理。
至於律政司回應指「一個組織」應是上周三發聲明的香港記者協會,該聲明指已委聘律師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一案中相關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記協認為,法院在頒出禁制令時,應考慮禁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強調無意發佈或上載歌曲,只是針對有關歌曲在新聞工作時出現情況,向法院尋求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