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被指辱警上訴得直   前主持吳志森嘆遲來的公道:港台百年招牌已被徹底打爛

已被停播的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於2020年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品芝麻官」與「驚方訊息」等節目內容侮辱警方,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與香港記者協會提出司法覆核,在高等法院維持裁定節目辱警後再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三(4日)裁定港台工會與記協上訴得直,下令撤銷通訊局對港台發出的警告。前《頭條》主持吳志森形容裁決是還了節目及製作人員一個公道,但慨嘆港台的百年金漆招牌在過去幾年已被徹底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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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於2020年5月裁定,同年2月14日播出的一集《頭條新聞》的「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環節,內容侮辱警方,其中在「無品芝麻官」,主持指「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啲出聲吖嘛,衙差就大把有得剩」;另在「驚方訊息」,演員王喜飾演的「忠勇毅」穿着酷似警察的制服從垃圾桶冒出,並稱「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邏,唔駛行咇,將當值時暴露喺空氣之中嘅機會,減到近乎零呀」。高院法官周家明於2021年11月裁定「無品芝麻官」未有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但就維持「驚方訊息」辱警的裁決。港台工會、記協與通訊局隨後就高院裁決各自的敗訴部份提出上訴。

上訴庭三位法官潘兆初、關淑馨及區慶祥周三頒佈判詞,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就「驚方訊息」辱警提出的上訴得直,下令撤銷通訊局之前對港台發出的警告。上訴庭認為,通訊局在裁決時未有回應港台解釋節目內容是以諷刺手法表達公眾憂慮,屬根本性錯誤,一致裁定通訊局指港台違反「確保新聞的報道準確而且恰當地持平」不成立。上訴庭同時一致駁回通訊局提出的上訴,維持原審裁決「無品芝麻官」環節並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記協、港台工會:尊重法庭裁決

記協與港台工會發表聯合聲明,指通訊局就《頭條新聞》相關集數的裁決已被法院全部推翻,亦被法院下令撤銷有關警告,還港台製作團隊遲來的公道,但遺憾的是《頭條》已停播。聲明續指,雖然上訴庭裁定記協與港台工會部份上訴得直,但同時裁定兩間組織無從就言論自由受到損害作出違憲挑戰,認為港台才是主要受害方,但作為公營機構無權作出相關挑戰。記協與港台工會尊重法庭裁決,表示不會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通訊事務管理局表示,會與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港台表示得悉法院裁決,會繼續按《香港電台約章》及《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為公眾提供優質節目及資訊。

吳志森指港台已淪為黨媒

《頭條新聞》於2020年5月遭通訊局警告後,同年6月19日被停播,結束長達31年歷史,昔日集數隨後在港台網站全數下架。前《頭條》主持吳志森在其YouTube頻道回應判決時形容,法庭在今時今日政治環境下作出今次裁決是「奇蹟」,也是還了《頭條》及製作人員一個公道。惟他指《頭條》已經消失,幕前幕後員工亦大部份已離開港台,甚至離開香港,是否勝訴已無關宏旨,港台這間百年老店的金漆招牌在過去數年已被徹底打爛,淪為黨媒,即使勝訴也不會令《頭條》復活,也不能令港台挽回失去的部份。

吳志森又表示,當日《頭條》被整頓,除了揭開港台沉淪的序幕,也預示了香港傳媒業被整肅的開始,隨後《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陸續倒下。今次勝訴並不能修補已造成的破壞,而且當權者亦無意這樣做。

曾志豪憂傳媒再諷警會被控煽動仇恨

另一位《頭條新聞》主持曾志豪在其YouTube頻道感謝港台工會與記協出心出力為一個已不存在的節目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他指兩個組織是在為整個香港新聞界的權利上訴,今次勝訴的意義是讓社會知道媒體是具有諷刺功能,而警察也不是不能諷刺的群體,當日《頭條》諷刺警方防疫不力並不代表抹黑這個職業。

惟曾志豪稱可悲的現實是判決並無法改變現時香港新聞自由的狀況,港台也不會夠膽再製作一個諷刺警方的節目,因為在國安法與23條下,隨時可能會惹上煽動仇恨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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