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攝影記者泰斗陳橋上月在加拿大溫哥華離世,終年96歲,他的長女陳麗娟在安息禮上,提及網台「城寨」、上書局創辦人劉細良未經授權出版父親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周一(6日),她透過《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代轉聲明澄清,該攝影集出版後廣受議論,最近更有人借題發揮暗示父親「貪錢」,「為免先父蒙受不白之冤,銜恨九泉,特此聲明」,澄清父親從未在口頭上、書面上授權或同意劉細良單方面主理出版。
劉細良上周在「城寨」交代《南華早報》授權出版經過,提及過程中一直與陳橋保持聯絡,攝影集出版後也有親身送書給陳橋,並展示與陳橋茶聚、以及與讀者的簽書會相片。
劉細良向《追新聞》記者表示,《鏡頭下的歷史》出版的資料是來自陳橋,該書本的出版計劃不單是在橋叔知情和同意下進行,同時也是在獲得版權持有人授權合約的情況下開展。橋叔本人也在書本出版後的茶聚中為讀者簽書。「對於羅恩惠導演在Facebook代轉陳橋的長女聲明中的指控(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欺瞞、誤導等等),我予以否認。」
劉解釋,由書本於2017年7月出版至今,都沒有任何人就該書本的出版,展開任何司法程序,去就聲稱中的侵權或違約作出任何申索;「對於發佈不符事實丶涉嫌誹謗言論的人,我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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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質問: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陳麗娟的聲明表示,當年父親首晤劉細良談及出版攝影集只是初步洽談,在整個出版程序均沒有參與,甚至在付印前也未嘗過目,反駁指「憑常識已可判斷:先父有可能將畢生心血作品,無條件贈予一個素未謀面的印書商人嗎?」她強調,《鏡頭下的歷史》屬商品,從未有人告知發行後售書收益歸屬何方,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沒有收過一毫錢。
她重申,劉細良出版攝影集前,除了需要《南華早報》授予照片版權外,更需要從父親手中取得照片檔案;並進一步解釋:「當日被人說服借出照片,原意只是給對方作初步參考,從未想過劉細良自有如意算盤,更猜不到他會過橋抽板先斬後奏,自行將照片付印謀利。」2006年,陳橋曾提供素材給中僑互助會出版同名攝影集,旨在為慈善籌募經費,分文未取,家人質問:「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多項證據
對於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獲《南華早報》授權文件,陳麗娟的聲明指《南早》負責部門誤以為劉細良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是送給父親的賀壽禮物,且「上書房」交來的相片(Soft copy)核對和報社藏庫相同,故沒有越洋向陳橋查證就豁免版權費用。家人強調,父親與劉細良素無交情,只因不虞有詐,又不熟悉出版流程,結果被有心人乘虛而入,更誤將照片借予此人,最後米已成炊,眼見畢生心血淪為他人圖利的商品,悔之何及。
聲明又指:「2017年先父已是九十高齡的老人,體衰力弱,無權無勢,對方則為巧言如簧、笑面迎人的意見領袖,先父向來謙遜退讓,更擔心公然與劉細良決裂會招來無盡攻擊,只好選擇忍氣吞聲⋯⋯如今先父大去,本人亟願各方人士要留公道在人間,不應任由不擇手段唯利是圖之輩玷污先父清譽。」
事件緣於4月20日,作家陳韻文在陳橋追思會後於Facebook發文透露,陳橋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曾出過兩版,2017年由「上書房」推出的精裝版並未獲授權,在追思會上還特別提及劉細良出版的2017年版「是未經陳橋同意印刷的攝影冊」。
鍾劍華:《南早》擁圖片版權無容置疑
事件引發文化界熱議,學者鍾劍華接受《追新聞》訪問時回應指,最重要搞清楚「上書房」推出的《鏡頭下的歷史》的相片來源是否來自陳橋先生給劉細良參考的USB儲存裝置,「我問過一些對內情有所知嘅朋友,佢哋嘅講法同事後陸續公開嘅資料一致,就係劉細良以受香港記者協會委託作理由去訪問陳橋呢個機會,取得陳橋先生的USB。」
鍾劍華指,由一開始不會懷疑圖片的版權問題,因為所有新聞材料都由僱主——即《南華早報》所有,與一般投稿或特約稿件的作者不同,「前者的作品,可以由報館作各種處理,包括出版,包括售賣,後者就要經過作者嘅同意。所以我相信劉唔會蠢到連向SCMP(《南華早報》)攞授權都慳番;但如果相片來自陳橋先生嘅USB ,而唔係南華早報嘅資料室,咁劉就有必要向陳橋先生取得同意。出版過程應該考慮埋陳橋先生嘅意願,之後嘅利益分配亦都要傾。」
「今天陳家出嘅聲明,證明咗我嘅判斷冇錯。」鍾劍華重申,他認識劉細良,但非深交,事件有一定的公眾教育意義,並不存在陰謀或批鬥,只是要搞清楚事件的是非曲直,他坦言:「嗰啲『良粉』嘅反應真係令人好失望,竟然可以盲目到咁;而劉細良事後嘅兩次解釋,我覺得亦都迴避咗最核心嘅問題。」鍾認為,事件涉及的香港記者協會、《南華早報》一直都沒回應,而記協前主席岑倚蘭在多個對劉細良帶有譴責的帖文都有「like(讚好)」,也分享陳橋長女的聲明,「我覺得呢個說明咗一啲問題」。
鍾劍華還表明:「我唔係嗰啲同劉細良有任何恩怨嘅所謂KOL,從來唔覺得自己以此自居,我一向都係一個政策評論人,評論30幾年了。我冇自己嘅生意、冇開台、冇開Patreon,有時寫稿都係做義工,我唔覺得我同佢有咩利益上嘅衝突,但係有啲『良粉』似乎總之你提出一啲質疑就作出誅心之論。這一點我覺得真係好要不得。如果而家知道嘅事實已經逐漸清楚,劉細良公開向其家人道歉,我覺得係最起碼應該做嘅事。再講咩酬勞、分紅,已經冇意義。我覺得佢家人亦都唔係針對呢一點,唔好抹黑佢屋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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