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欺詐案|美國法院拒1.96億天價保釋申請 指有潛逃風險 最高可處100年監禁

中國富商郭文貴因涉電匯欺詐、證券欺詐、銀行欺詐和洗黑錢等罪名,上月在美國紐約被捕,曼哈頓一名聯邦法院法官周四(20日)駁回郭文貴一方的2,500萬美元(約1.96億港元)保釋提議,指有證據表明郭文貴具潛逃風險,法官又稱郭文貴一經定罪,最高可面臨超過100年監禁。

地方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指控方有明確及令人信服的證據,顯示郭文貴很可能有潛逃風險,如果他獲釋,將對社區造成經濟損害。托雷斯稱郭文貴在刑事案件中有妨礙司法行為,包括謊稱只有1萬美元(約7.8萬港元)資產,而在民事及破產程序中,沒有「合理保證」郭文貴會遵從任何保釋條件。

托雷斯表示,郭文貴於2018年至今年3月期間,利用欺詐所得的收益為自己及家人購買奢侈品和資產。她指郭文貴於2017年透過對中共作出指控,在網上累積大量追隨者,他1年後成立一間非牟利組織,吸引更多追隨者。托雷斯又引用證據表示,郭文貴隨後向其追隨者宣傳涉欺詐成份的投資活動。

郭文貴一方提出的保釋總額為2,500萬美元,保釋方案為若然郭文貴獲釋,他會住在其妻子位於康涅狄格州的住所,並接受全天候保安及定位系統(GPS)監察。郭文貴律師庫克(Stephen Cook)稱郭文貴獲釋後留在美國,「因為他離開要面對的生命風險實在太大」。不過,法官仍駁回保釋申請,庫克在審訊後拒絕回應。

52歲的郭文貴上月15日在紐約被捕,他被指詐騙數千名網上追隨者超過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郭被控的罪名多達11項,涉及電匯欺詐、證券欺詐、銀行欺詐和洗黑錢等指控。郭文貴否認所有控罪。

美國司法部指郭文貴自2018年以來,以豐厚投資回報承諾作為賣點,欺騙數以千名支持者,並以所得資金過着奢華生活,包括購買價值3,700萬美元的遊艇、350萬美元的法拉利、5萬平方呎的豪宅等。美國當局早前已在其21個銀行戶口中,沒收他涉詐欺所得的6.34億美元(約49.7億港元)。

路透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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