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直擊.英國置業陷阱(二之二)|地產代理劈價放售 管理費每年£1261 苦主扯火:點解可以放出嚟賣?

香港苦主「多多」移英前,在香港購買白金漢郡High Wycombe樓花Birch House,該樓盤項目全名為「The Old Works」,前身為William Birch工廠和貨倉,於20188月獲批重建,為區內提供228個開放式(studio)、一房,以及兩房單位。《追新聞》記者兩周前到場視察,發現有地產代理公司已將「多多」購入的單位放售,出價30萬鎊(約300萬港元),較多多購入單位的售價少1萬鎊。多多獲悉後大驚:「我都唔知發生咩事!都未解決件事,點解佢哋會將個單位攞出嚟賣?」

記者以「準買家」身份聯絡地產公司,616日地產經紀即日安排實地視察,但一直都找不到「多多」原本購入的單位鎖匙,只能安排二樓同一面積的單位參觀室內裝修。記者現場所見,The Old Works部份單位已有家庭入伙,但戶外公眾地方仍到處堆放泥頭,扶手通道以木板頂替,照明只用臨時燈泡,公共設施仍在施工階段。

經紀推介,The Old Works有三期發展,一幢為政府公屋(council house),另一邊就是工廠大廈改建,而記者欲「購買」的單位是工廈的「加建」(Extension)部份,地下有露台,目前該兩房單位(連車位)售價為30萬鎊,每年管理費為1,261鎊(約12,610港元),幾乎已有一半單位已有人承接或出租,而當中仍有議價空間。

附近店舖職員善意提醒:30萬鎊已買到半獨立屋

在新盤附近店舖職員看到記者有意置業,特意前來善意提醒。他表示,這個樓盤已施工好幾年,今年初才見有人入住,這區是巴基斯坦人聚居地,而打對面的政府屋目前收容了來自保加利亞、非洲等地難民,入夜後十分嘈吵,剛搬進來的新住戶大多忍受不了兩星期就搬走。他說:「30萬鎊買這裏的兩房單位,在High Wycombe山上較好位置,已能買到一間semi-detached house(半獨立式洋房)了。」

多多獲悉其購入的單位已放售後感到十分氣憤:「我哋由舊年12月到今年4月經surveyor睇過都係一個地盤,但你要我哋接受一個未合符規格嘅地方,已經係欺詐;佢(發展商)hold住我哋個deposit(訂金),又去搵另一個買家,我覺得好過份囉。」

多多的前夫已找律師發信給發展商Birchloch Limited和海外物業投資公司IP Global,買家代表律師建議這情況只能告上法庭進行民事申索,律師連訴訟費用約35萬港元。對於多多及前夫來說,這筆律師費數目相當龐大,而經過兩年多以來折磨,已花了過百萬港元,「呢件事係好唔合理,但我哋都要追究到底。」

律師:買家與哪一方簽約?合約條款成關鍵

英國註冊的海外律師古律師接受《追新聞》訪問時解釋,買家轉業權給前夫不是最重要的因素,而是當她購入英國物業時究竟合約有否「保證條款」,若然跟發展商直接簽署買賣樓宇合約,而合約列明何時交付、質素如何,才有異議空間。古律師說:「就算有52個地方唔滿意,但冇同發展商簽過任何合約嘅時候,就算有100個唔滿意都唔關佢事,佢嘅責任係將一間樓交畀你,無話good condition。」

不過,她重申在一般樓宇買賣都會寫明交付質素,正如香港樓有「入伙紙」一樣,基本文件都會齊備,反而買家在香港簽約時,究竟跟哪一方簽合同,是跟海外物業投資公司作為中間人簽約,還是授權中間人直接跟發展商簽約呢?當中就有機會出現爭拗位。

至於,發展商為甚麼能夠再把單位在市場放售?古律師解釋,法律上有所謂anticipatory breach,「預期違約」是指買家沒有繼續清繳款項,等於預計對方違反買賣合約,於是發展商才會拿出單位轉售,「如果發展商賣少咗,仲分分鐘會追番差價㖭。」

她提醒,樓宇買賣屬商業行為,要看清楚合約跟哪一方簽署,以及條款細則,她過去曾遇到的個案是,出了問題後才揭發不是直接跟發展商簽約,而是授權代理公司(agent)處理,而代理跟買家簽約,買家的訂金是過數給代理,還是經代理存入發展商戶口也搞不清楚,如果是由代理代為交收,就要知道自己有何權益,依靠哪一個合約條款,「有可能係香港agent失職都未定,呢個時候變咗就要追番香港agent嘅責任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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