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悉尼、中國北京、香港均有業務的TWT Global Limited及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入稟香港法庭,要求前員工鄺文琪等人歸還約1.64億港元資產,案件以⺠事訴訟形式進行。高等法院上周五(24日)開庭處理延續臨時禁制令,及以「替代送達」(Substituted Service,即例如以電郵等其他方式)送達訴訟文件的申請,法官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
《追新聞》特約記者Wesley Yip報道
原告為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TWT Global Limited,被告為已不在香港的Kwong Man Ki Monica(鄺文琪)、Hon Tai Hung、Li Jingfang 、Pang Yuk Hing。臨時禁制令限制鄺文琪等人除了轉移到應歸還的公司賬戶外,不可再轉賬給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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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僱主一方由律師梁祖澤代表;第一被告鄺文琪沒有法律代表,所有被告均沒有到庭。法官黄國瑛在庭上指出,明白送達文件的困難(因被告已移離香港),但相比起是否以「替代送達」(Substituted Service)方式送達訴訟文件,法官認為有否通知被告相關禁制令更為重要。
法官下令僱主一方起碼要將相關禁制令的通知送達至首被告鄺文琪,並着僱主一方「非常認真看待」此事(plaintiff will take this undertaking very seriously)。法官最後批准僱主一方要求,在被告鄺文琪缺席聆訊下,下令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
據了解,鄺文琪原本在永鑫、TWT負責會計有關工作,但原告早前發現她轉走公司1.64億港元資產並離開香港,於是申請禁制令。原告入稟禁制鄺文琪賬戶後,發現她將少部份資產匯到其餘被告的戶口,因此連同其餘被告Hon Tai Hung、Li Jingfang 、 Pang Yuk Hing一併申請臨時禁制令,至於1.64億元資產絕大部份相信在禁制令前已經匯走。目前未清楚鄺文琪與另外幾名被告之間的關係,當中只有鄺文琪是今次入稟的兩間公司前員工。
原告於去年12月入稟狀指,鄺文琪及Hon Tai Hung於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從永鑫的中信銀行(國際)戶口盜取約1.36億港元。鄺、Li Jingfang及Pang Yuk Hing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從TWT Global 的中信銀行(國際)銀行帳戶盜取800萬港元。鄺又被指盜取TWT Global Limited逾2,071萬港元資產。
永鑫及 TWT 委託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入稟要求法庭聲明被告鄺文琪等,以信託方式為原告人持有相關資產,或下令被告向原告人歸還資產,以追討上述款項。
綜合資料,第二原告TWT Global於2007年由來自黑龍江的田甜在澳洲悉尼創立,2008年起在北京設立分部,業務以金融、投資、地產為主。TWT集團2018年設立香港總公司。至於第一原告HK Yearshine Investment Limited(⾹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的公開資料甚少。
案件編號:HCA 206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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