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權網消息,現年51歲的郝勁松,是於2019年12月10、11日連續兩天遭到戶籍地派出所,以「尋釁滋事」為由傳喚,隨後在同月17日,再被行政拘留15天。翌年1月2日,行政拘留期滿,郝勁松又被控涉嫌尋釁滋事,遭定襄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關押在五台縣看守所。案件一直拖延至2021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舉行庭前會議,卻遭當局突然臨時取消。兩天後,山西定襄縣法院才開庭審理郝勁松案。
本月20日,被超期羈押超過3年7個月的郝勁松,被傳出遭法院以詐騙罪判刑8年,另涉尋釁滋事罪,則判刑1年9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9年。有指,郝勁松當庭沒有表示上訴。
維權律師批該宗證中國沒法律
有報道指,郝勁松被羈押在看守所期間曾遭毆打,其眼鏡被打碎,家屬向有關部門投訴未果。「自由亞洲電台」引述旅美維權律師王清鵬指出,郝勁松遭長期羈押後再獲重刑,這明顯是政治迫害。王清鵬說:「這(判刑)明顯是對郝勁松這麼多年,維護法律尊嚴,要求政府依法辦事的一個打擊報復。從羈押上看, 郝勁松被羈押超過1200天後,才被宣判是違反法律規定,法院長期羈押不判決,是對維權人士的迫害,也證明中國沒有法律,法院只是中共暴政的一個打手。 」
另一旅美的中國維權律師陳建剛則表示,近期多宗維權案件, 被判刑者的家屬均無法取得判決書,恐怕已成常態,而他相信郝勁松的案件也一樣,這顯示中國回到文革無法無天的時代。陳建剛說:「一句話就能把人判十年、二十年。郝勁松、丁家喜、許志永、常瑋平等等,這是衆多悲劇之一,中國是一個惡人掌權,專門懲罰有智慧、有勇氣又善良的人。」微博有網友則表示,希望當局公佈郝勁松案的判決書,以昭公信。
以當事人或公民代理人身份興訟
擁有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位的郝勁松,早年擔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顧問,並成立「郝勁松法律公益網」,但他並沒有律師資格,也未以律師身分進行公益活動,多年來所提出的公益訴訟,主要是以當事人或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參與。
自2004年開始,郝勁松先後7次將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地鐵運營公司、北京鐵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他搭地鐵上廁所、搭火車買水,拿不到發票。最後他獲得勝訴,終結中國搭火車不開發票的歷史,而他亦因為打破鐵路局的霸王條款被提名為「2005中國法制新聞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並以「維權戰士」的身分寫入「2005中國法治藍皮書」。
另一宗較轟動的公益訴訟是2006年,郝勁松因買到漲價的火車票,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院起訴鐵道部2006年春運漲價不開聽證會,在程序上違法。雖然並未告贏,但引發廣大輿論關注。隔年1月10日,鐵道部宣佈,實行14年的春運火車票漲價制度廢除,今後不再漲價。
或因習嚴控社會而變不穩因素遭打壓
2009年,郝勁松介入上海「釣魚執法事件」。2017年,他介入了轟動全國的中國乒乓球隊總教練劉國梁被罷免事件,曾公開要求體育總局公開相關訊息。同年,郝勁松向定襄縣環保局實名舉報,當地的誠泰紡織印染公司涉嫌污染空氣和水源。
有分析指,郝勁松由官媒的寵兒淪為打壓對象,或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全面加強社會管控與嚴厲打壓維權行為有關,郝勁松因而被官方視為危及政權穩定的不安定因素。2019年12月22日,郝勁松被行政拘留不久,定襄縣公安局曾通報,47歲的「郝某某」因多次在網路上發表涉恐言論,且拒不配合公安機關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工作,造成嚴重後果,依法做出對其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外界因而推測,他是因言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