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案,周四(26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判刑。鍾被判監禁1年9個月,林的腎功能僅剩三成,獲判當庭釋放。遲到兩小時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批評,被告並非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抗爭。特區政府發聲明稱判決「彰顯公義」,又安撫新聞工作者依法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多個國際組織發聲明批評判決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目的是製造寒蟬效應。
報道無罪 知情有價 請即訂閱《追新聞》:
https://www.patreon.com/thechasernews
案件原定下午兩時半開庭,大批市民、傳媒以及歐美駐港領事館的代表一早排隊到庭旁聽,坐滿法庭,但因法官郭偉健遲大到,至下午4時半才正式開庭。辯方代表余若薇在開庭後呈上林紹桐的醫療報告,指他患嚴重罕見病,腎功能少於三成,現時由瑪麗醫院專科醫生治理,需定期覆診,若被監禁或延誤治療會導致有生命危險。
法官稱舊煽動罪刑期不足以反映本案嚴重性
郭偉健判刑時表示,被告在案發時並非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抗爭,從《立場新聞》的社論和《立誌》的內容所見,被告站在抗爭者一方與政府抗衡,罪行相當嚴重。郭偉健又稱,《立場》擁有約160萬跟隨者,煽動文章對中央及特區政府造成的傷害相當嚴重,難以量化,判監是唯一選擇。
根據舊煽動罪,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但郭偉健認為最高刑罰與本案罪行嚴重性完全不相稱,他指根據現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罪最高刑罰監禁7年。第二被告鍾沛權以監禁23個月為量刑起點,接納審訊長時間對被告造成壓力,扣減2個月刑期,判監21個月;由於鍾在2021年12月被捕後已還押約11.5月,換言之仍需服刑約9.5個月。第三被告林紹桐以監禁1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辯方指林紹桐患罕有病,下令其入獄對他生命可能構成危害,改判他可獲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釋放。
區家麟被法官多次點名指文章煽動仇恨
郭偉健在判刑時又多次點名其中一位涉案評論文章的作者區家麟,質疑他完全不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在沒有「實質理據」下就指終審法院法官會不遵守法官誓言執行職務。郭偉健稱,終審法院法官是「不可能受到任何政權的操弄」,批評區的文章明顯具有引起市民憎恨司法機關的意圖。
特區政府晚上發聲明,指判決「彰顯公義」,認為從法庭裁決理由可見,《立場新聞》是「完全罔顧客觀事實」,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又批評有外媒或別有用心人士及反華組織、反華政客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惡意抹黑香港特區。《立場新聞》於2021年12月有超過6,000萬港元資產遭凍結,政府發言人稱,律政司已根據「港區國安法」向法庭提出沒收令申請,沒收相關「犯罪得益」。發言人又表示香港市民及新聞工作者,能基於事實評論或批評,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毋須擔心「誤墮法網」。
國際特赦斥特區政府透過恐懼進行管治
多個傳媒組織及國際團體批評判刑。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表示,香港法庭對《立場新聞》、鍾沛權及林紹桐的定罪和判刑是絕對違反國際人權法,是錯誤及羞恥的決定,亦令人憂慮《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對《國際人權公約》保護人權的本地法律保證,正因為所謂的「國家安全」而被不當削弱。中心指法庭的判決一再乖離人權公約的標準,市民大眾和國際社會將無法不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Sarah Brooks表示,鍾沛權與林紹桐僅僅因為履行職責就被判監禁,是進一步打擊香港的新聞自由,兩人是1997年後首批因殖民時代的煽動罪被判刑的記者,顯示現時在香港報道新聞的危險程度從未如此高,質疑判刑是要進一步加強寒蟬效應,當局是透過恐懼進行管治。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主席祈福德(Mark Clifford)表示,香港的新聞自由繼續以驚人的速度倒退,促特區政府立即釋放所有被監禁的記者及政治犯。
🚨PRESS RELEASE: #HongKong Sentences #StandNews Editor to 21 Months while Other Editor Walks Free for Health Concerns
Read More here: https://t.co/7AX3B28AFR pic.twitter.com/GcQlzhI3Ka
— 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 (@thecfhk) September 26, 2024
記協指判罪對香港新聞界造成不可逆轉傷害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表示,今次法庭處理的所謂「煽動性」文章,大部份是評論文章,在自由社會根本不會被認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而香港在2020年打壓言論自由之前,這類文章在香港亦一直廣泛存在。該會擔心,今次判決等同日後禁止報道反對派領袖或抗議活動的內容。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鍾沛權及林紹桐兩人從早前罪成到被判監,反映香港新聞自由的衰落,及傳媒工作者履行職責時面對的實際危險,今次定罪及判罪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記協又指案件審訊期間,控方在開審後大幅擴大案件審查的範圍,不僅審查《立場新聞》的報道、專訪和評論文章,並就其編輯、記者及文字的意圖,向被告逐字逐句進行盤問,已加劇新聞業界的自我審查風氣。記協重申,反對以煽動罪、港區國安法及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及機構。
🌟加入YouTube頻道會員支持《追新聞》運作🌟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l18oylJ8o7ihugk4F-3nw/join
《追新聞》無金主,只有您!為訂戶提供驚喜優惠,好讓大家支持本平台,再撐埋黃店。香港訂戶可分享給英國親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