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資移民者,等了兩年以上。」港人移民台灣困難重重引發在台港人怨氣沖天,相當於美國政府問責辦公室的台灣監察院日前通過調查報告,點名促請大陸委員會、內政部移民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檢討改善,以符合台灣「撐香港、撐港人」的援港政策。有支援港人的台灣非政府組織人士指出, 他們希望政府縮短審查時間及明確指出補件內容。流亡台灣的香港抗爭者「赴湯」湯偉雄歡迎監察院的建議: 「在有新政策推行下不要影響舊有的條件,就是很多港移民所需的。」
監察院上周六(19日)指出,為解決有港人投資移民取得台灣身份證後撤資、停業等情況,負責審查港人投資案的投審會要求申請人另填表,承諾持續營運投資事業至少3年及增聘台籍員工每年至少2人,以供移民署核發居留或定居證時查核的依據。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港人透過「投資移民」申請移台居留、定居人數大增,有申請人向投審會指申請投資許可的審查時程冗長。此外,移民署因以保留觀察方式處理部份港人申請居留、定居,令港人質疑審查準則不明。
監察院因此促請陸委會與移民署共同研訂「投資移民」審查基準,明確告知申請人具體申辦方向及適切做法;監院並建議移民署考慮是否設立建立「投資移民」案件進度查詢網站,令申請人掌握申請辦理進度;此外,香港投資者建議有關「聘僱2台人滿3年」之投資門檻提高應獲得監察院支持,認為宜於法規中明定以提供參考。
2020年3月台灣提台港人投資移民門檻,要求申請人最少投資600萬新台幣(約150萬港幣、營運3年或以上及聘請兩名台灣人(「聘僱2台人滿3年」』等。在此之前申請則普遍理為舊制申請人,之後則為新制申請人。
對於有港人因在大陸出生或涉大陸關係而被拒批居留或定居,監察院認為此等情況主要涉及早期申請個案;而移民署拒絕申請時又僅以申請人在大陸出生或有國安疑慮等理由解釋,沒有向申請人詳細解釋拒批原因;再加上,台灣當局在中共對港強加港區《國安法》下短短兩個月內緊急修訂港人定居台灣主要法規《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既沒有進行完整諮詢引入不同意見,也沒法向外進行完整溝通,最後引起港人疑慮。監察院負責調查有關情況的三名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施錦芳委員建議,陸委會及移民署檢討,除要明確表示拒批原因理由外,也要加強和各方溝通。
紀、葉、施三監察委員提出的港人移台調查報告,上周六(19日)在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獲得通過,當中促請陸委會、內政部移民署及投審會就有關情況檢討改善。
監察院報告影響公務員考核
「我們正在協助『卡關』的(港人)申請者,希望政府能夠更明確申請者補件的內容以及將審查時間縮短。」自2019年反送中運動爆發一直支援在台港人的台灣非政府組織人士就監察院最新取態指出,從他們協助的港人個案中顯示,港人循投資移民、依親移民、專才移民都有出現「卡關」即延誤、停滯的情況,主要是申請時間比原定時間長,因此希望政府能夠給申請者明確的時間: 「有投資移民者,等了兩年以上。」他指出,除非官員涉及不法行為,否則監察院不能彈劾,但監察院報告將會影響公務員的考核。
赴湯(湯偉雄)指出,他接觸到的港人是不介意政策有轉變,因為大家都明白當中存有很多外在問題,但如果在新政策推行時會令舊有申請人同一樣受影響的話,會令申請人大失預算。他稱,若審批準則不公開透明話,會很多人對政策失去信心,再加上中共借機炒作分化,令整個情況變得更糟糕:「所以不是要求優待香港人,而是公開透明,有明確標準讓港人跟從,讓大家在申請前知道要符合那些條件,在有新政策推行下不要影響舊有的條件,就是很多港移民所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