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案|8人暴動罪成囚44至56月 官:對社會挖出極大傷口 被告非十惡不赦 判刑感不忍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案」大批示威者在校園外與警方爆發衝突,多人被捕。當中7人被裁定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包括28歲YouTuber易卓邦,連同一名開審前認罪的男子,在香港時間周五(28日)被解往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練錦鴻批評是次示威事件帶來社會兩極分化,人們變得立場先行,又指事件有損香港安全法治的國際形象,「對整個社會心理挖出一個極大傷口。」練官考慮判刑時感「困難和不忍」,他相信被告非十惡不赦,但受社會氣氛影響和個別學者鼓吹,誤以為違法可達義,最後判7人監禁44至56個月不等。 此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已加強在囚青少年更生工作「去激化」,包括安排他們到大灣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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